本报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邱超奕)记者从中国民航局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民用航空法是我国民用航空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于维护国家领空主权、保障民航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民航业快速发展,低空经济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为更好适应我国民航业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于2025年12月27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正式公布,标志着民用航空法全面修订工作完成。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共16章262条,从飞行安全、适航管理、机场管理、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旅客权益保护、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修订。
比如,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大力支持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新业态的发展,简化通航企业准入审批程序、完善通航业务分类分级管理;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明确划分空域应当兼顾低空经济发展需求,拓展低空应用服务领域。
在加大旅客权益保护力度方面,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和服务单位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条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优化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处置流程,妥善做好信息通报、食宿安排、投诉处理等后续服务保障,着力提升旅客出行体验;统一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
在完善依法监管手段方面,针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问题,从严惩治危及航空安全、旅客权益的行为,提高部分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新增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切实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和刚性约束。
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颖介绍,下一步,将做好法规体系中配套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覆盖全面、衔接有序、执行有效的民航法规体系。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