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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创新方法“治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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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邓爽、周颖桐)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武汉市、区法院深入贯彻“治未病”理念,积极总结工作方法,将执行关口前移、措施前置、服务前延。通过执行前督促履行,执行中预惩戒,执行后信用修复,让司法裁判在更有温度的执行中“落地”。今年3月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督促1400余家企业或个人主动履行,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近千份。

做好“未病先防”:执行前及时督促

执行法官(右三)组织农民工代表与某实业公司协商。通讯员供图

去年下半年,某建筑公司从某实业公司处承接分包工程,雇请60余名农民工参与施工。工程竣工后,因建筑公司长期拖欠工资未发,60余名农民工将某建筑公司、某实业公司诉至硚口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建筑公司需限期向农民工支付欠薪140余万元,因实业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应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农民工们向硚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执行法官根据工作流程,及时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发现建筑公司遇到资金困难,实业公司经营情况相对较好。综合研判后,法官决定先对相关公司进行“执前督促”,力求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

法官第一时间与总承包方某实业公司负责人面谈,充分告知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公司珍视信誉、权衡利弊。

听了法官的劝说,实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作为总承包公司,他们一定会慎重考虑法院的意见,愿意担起责任,但涉及的金额较大,公司暂时没有这么多流动资金,希望给予一定时间筹措资金。

执行法官经过调查,了解到实业公司负责人所述为实情,同意给予该公司两周的“宽限期”。两周后,实业公司将140余万元款项足额汇入农民工账户。

强化“免疫系统”:执行中惩戒预警

执行法官(左一)向某科技公司负责人现场释法。通讯员供图

数年前,某汽修厂开始为某科技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几年合作下来,科技公司累计欠款近60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今年上半年,汽修厂将科技公司诉至新洲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科技公司限期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科技公司仍未履行,汽修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合作多年,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决定先组织调解,争取找到解决方案。然而,调解现场,当事人双方情绪都很激动,一方指责对方赖账,另一方则抱怨对方不近人情,初次协商不欢而散。

为尽快兑现汽修厂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向科技公司发出信用惩戒预警,告知其继续拖延履行的法律后果。没两天,科技公司负责人主动打来电话:“法官,我们收到预警告知书了,我们公司只是暂时面临资金周转困难,能不能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经协调,双方重新坐回调解桌前。科技公司负责人首先拿出诚意,表示可以先履行一部分欠款,剩余部分分期履行。汽修厂负责人慎重考虑后,同意此方案。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科技公司先支付10万元,剩余部分一年内分期支付。

协议签署后,法官并未放松跟进,他建立案件管理台账,定期提醒付款。数月后,科技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最近公司经营状况有所好转,准备提前把剩余的款项一次性付清,感谢法院的提醒督促,公司以后一定诚信经营。很快,科技公司便将剩余全部案款支付完毕。

定制“康复计划”:执行后恢复信誉

执行法官(左二)指导当事人准备信用修复材料。通讯员供图

“法官,我们公司最近承接了一项大工程,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但因为我们的征信问题,贷款迟迟审批不下来……”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向汉南区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申请信用修复。

去年,某建设公司因拖欠某租赁公司设备租金未及时支付,在法院判决某建设公司支付租金17万元后,某建设公司未及时履行,租赁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主动联系建设公司督促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建设公司找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拒绝报告公司财产状况,并在后期拒接法院电话。为此,汉南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纳入失信名单后,建设公司在银行贷款中被拒,该公司负责人当即联系执行法官,主动承认错误,并在不到一周时间,将全部款项支付给租赁公司。

随后,汉南区法院根据建设公司的申请,告知建设公司信用修复申请流程。审核通过后,法官及时在信用信息平台更新企业状态,并向其送达了信用修复证明书。

建设公司负责人拿到履行证明材料后表示,“修复信用后,我们就可以正常申请银行贷款了,这对公司下一步的经营发展非常重要。”

建设公司申请到银行贷款后,承接的工程也顺利开工,公司重新轻装上阵、“诚”风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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