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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被打了能不能还手终于有说法了,上海男子挨10巴掌没敢动,新规一出彻底变了

2021年,上海地铁站里发生了件事。

一个男的被女乘客连扇10个巴掌,全程没敢还手。

旁边人都看不下去了,他还是忍着。

你猜为啥?怕还手了被认定成互殴,两个人一起进局子。

被打还手违不违法,这个老大难问题困扰了好多年,2026年1月1日这天终于有答案了。

01

上海那个男的叫什么已经查不到了,但这事当时闹挺大。

地铁9号线陆家浜路站,早高峰人挤人。

这男的多看了女乘客一眼,对方直接炸了。

上来就是一顿巴掌,啪啪啪连着10下。

男的脸都肿了,愣是站那没动。

警察来了把女的带走,行政拘留。

网上一堆人说这男的窝囊。

可真要是他还手呢?

2020年山东淄博就有个活生生的例子。

饭店老板娘张女士,被醉酒的刘某打了3拳。

她顺手拿起啤酒瓶砸回去。

最开始警察咋判的?互殴,两人都拘留。

张女士当场就懵了,明明是我被打,凭啥还手也违法?

这案子闹到检察院,抗诉了好几个月。

最后法院改判,说张女士是制止侵害,不予处罚。

但这一来一回,人受的罪可不少。

被打了不敢还手怕犯法,还手了又真被罚,这不是把好人逼死角里吗?

02

这种尴尬局面,说白了就是缺条明确的法律。

过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打2006年开始用,到2025年整整19年没大改过。

关于自卫这块,压根就没写清楚。

基层警察处理案子,看到两边都动手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都罚。

谁先动手不重要,反正打起来了就是互殴。

这逻辑听着挺公平,实际上问题大了去了。

真正的受害者明明是被迫还击,结果跟施暴的一个待遇。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了。

从119条扩到4条,改动不小。

最关键的是第19条,第一次把自卫权写进法里。

原文是这么说的: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

就这一句话,终结了多少年的争论。

法律以前不管这事,警察两边罚图省事,受害者有理说不清,2026年1月1日开始全都变了。

03

新规生效第一天,网上就炸开了锅。

好多人翻出以前的案子,说要是当年有这条法,结果肯定不一样。

浙江杭州有个郭女士,2026年1月5日在奶茶店排队。

后边男的怀疑她偷拍,上来就推搡,还扇了她一巴掌。

郭女士把手里的奶茶泼过去,男的继续打,她就咬了对方手指。

警察调查完,认定郭女士全程无过错。

反击是为了制止对方,手段也没超过适当程度。

依据新法第19条,不予处罚。

要搁以前,这事八成又是互殴,两边都得挨罚。

山东济南也有个案子。

1月10日,饭店老板张某碰上醉酒闹事的刘某。

刘某摔酒瓶骂店员,张某上前劝阻被打。

为了制止刘某继续伤人毁物,张某扔了两次空啤酒瓶反击。

最初警方认定互殴要罚款。

检察院监督以后,依据新规改判了。

张某的行为是保护店铺和他人安全,属于合法自卫,撤销处罚。

新规不是鼓励打架,是给被迫反击的人撑腰,让坏人不能再占便宜。

04

那到底啥情况下还手不违法?

法律专家解释了三个核心要件。

第一,时间要对。

侵害必须正在发生,事后报复不算。

比如对方打完你走了,你追上去再打回来,这就是报复,得担责。

第二,对象要准。

只能针对施暴者本人,不能牵连其他人。

有人被甲打了,打不过甲,转头去打甲的朋友乙。

这不叫自卫,这叫故意伤害。

第三,程度要适当。

反击手段能明显超过必要程度。

对方推你一下,你掏刀捅人,这就过了。

但法律也不要求你当圣人。

被打的时候哪有时间精确计算该还多重的手?

只要不是明显过度,都受保护。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仪方说得很明白。

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侵害,客观上可能造成伤害。

这是有效自卫的必要结果,不能因为有伤害就否定自卫性质。

要求被打的人完全避免伤害对方,等于不让人自卫。

法律给了权利,但不是无限开火权,关键看你是真自卫还是假借口。

05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还手都能免责。

有4种情况,还手照样得担责。

第一种,自己先挑事。

故意骂人激怒对方,等对方动手了再打回去。

这叫防卫挑拨,不算自卫。

2026年的案例就有。

河北赵某跟同事钱某有矛盾。

赵某当众骂钱某没本事靠关系上位,引诱钱某动手。

钱某被激怒推了他一下,赵某立刻把钱某打倒在地,致轻微伤。

警方认定赵某属于防卫挑拨,行政拘留5日。

第二种,侵害停止后再动手。

对方已经不打了,你接着追打,这叫事后报复。

河北石家庄有个赵某和钱某因为停车吵架。

赵某先推倒钱某货物,钱某打了他一拳。

赵某退两步后,钱某没再动。

但赵某冲上去把钱某摔倒,还按着头往地上撞,致轻微伤。

法院说得很清楚,钱某的侵害已经停止,赵某这是报复性攻击。

互殴,行政拘留3日。

第三种,手段明显过当。

对方轻微推搡,你拿刀伤人。

这防卫强度跟侵害强度差太多,构成防卫过当。

菜市场有个李某跟摊主王某口角。

王某推了李某一下,李某拿水果刀把王某划成轻伤。

警方认定李某防卫过当,罚款加赔偿医疗费。

第四种,打错对象。

张某被赵某打,打不过赵某,看赵某朋友孙某在旁边,转头打孙某。

这不叫自卫,得对孙某的伤负全责。

自卫有边界,超出边界就是犯法,新规不是给人乱来的通行证。

06

新规出来后,最高兴的其实是基层警察。

以前处理打架案子,最头疼就是判定谁对谁错。

双方各执一词,都说对方先动手。

监控拍不清,证人说法也不一致。

干脆都罚,图个省事。

但这样受害者不服,老是上访投诉。

现在有了明确法条,判案有据可依。

重点不再是谁先动手,而是谁有过错。

如果一方无过错,为制止侵害而反击,那就是合法自卫。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专门做了解读。

人民法院案例库里明确写了。

要准确区分互殴和自卫的界限。

不能简单机械地把任何肢体冲突都认定为互殴。

需要全面考量案件的各种客观情节。

包括事情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采取明显不相当的暴力等。

一方当事人在无过错情况下,面对他人不合理怀疑和过激攻击。

采取的反应手段在适度范围内,情节和损害后果没超过合理限度。

这就属于自卫范畴。

警察不用再纠结谁先动手,只看谁有理谁无理,执法标准清楚多了。

07

当然了,普通人也得知道咋保护自己。

律师给出了三步建议。

第一步,能躲就躲。

遇到有人挑衅骂你,别回嘴别动手,赶紧走。

实在走不了,大声说明自己不想冲突。

让周围人知道你是无过错方,也给后续维权留证人。

第二步,及时取证。

真躲不开被打了,在保证安全前提下赶紧拍视频。

别只拍对方,要拍完整场景。

包括对方怎么侵害你,你怎么反击的。

记住附近监控位置,告诉警察。

有证人留下联系方式。

受伤了马上就医,保留病历诊断证明。

第三步,依法报警。

冲突发生后立刻打110。

跟警察说清楚:我是被侵害方,没主动挑事。

对方先动手打我推搡我骂我。

我还手是为了制止他继续伤害我。

然后主动提供证据,视频证人病历。

这三步做下来,基本就稳了。

新规给了权利,但你得会用,该留的证据一个不能少。

08

打架报警后,警察是咋处理的?

好多人不清楚,心里没底。

根据最新的处理流程,分6步走。

第一步,接警记录。

警方接到报警,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双方身份事件起因。

第二步,现场处置。

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制止打架,确保安全。

第三步,调查取证。

询问双方当事人和现场证人。

调取监控录像,检查受伤情况。

把证据都固定好。

第四步,伤情鉴定。

有人受伤就安排鉴定。

轻微伤是治安案件,轻伤以上是刑事案件。

第五步,定性处理。

这步最关键。

调解成功的,双方达成协议不予处罚。

调解不成的,依法处罚违法者,拘留或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侦查。

新规实施后,定性时会重点核查是否属于自卫。

只要符合免责条件,依法不予处罚。

第六步,执行赔偿。

处罚决定生效后依法执行。

受害者可要求违法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整个流程走下来,符合自卫条件就不会被罚,不用担心两边都挨板子。

09

新规还有个特殊情况,专门针对严重暴力犯罪。

遇到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这些。

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这叫无限防卫权。

广东深圳有个案例,2026年1月8日晚上。

王女士下班回家,在小区楼道遇到持刀抢劫的。

男子用刀抵住她脖子要钱。

王女士反抗时,顺手拿起楼道灭火器砸向男子头部。

男子重伤倒地。

警方调查后认定,王女士遭遇严重暴力犯罪。

防卫行为属于无限防卫,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意,无限防卫只适用于严重暴力犯罪。

普通推搡轻微殴打不适用。

而且必须是侵害正在发生时实施。

事后报复不算。

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不能伤及无辜。

遇到要命的危险,怎么反击都受保护,但一般打架不适用这条。

10

有人担心新规会不会让打架变多。

其实完全是多虑。

新规不是鼓励打架,是明确自卫边界。

真想打架的人,有没有这条法都会动手。

守法的人,知道有自卫权反而更安心。

关键是让好人不再吃亏。

以前被打了不敢还手,怕违法。

现在明确了,合理反击不违法。

坏人也得掂量掂量,欺负人可能挨打还不能告。

这对维护社会秩序是好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道说得很清楚。

新增自卫条款是本次修订一大亮点。

意味着以后治安案件中,两边都罚的不合理现象会减少。

真正实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立新也说了。

将自卫引入治安管理领域,回应了社会关切。

从法律层面肯定和保护见义勇为。

对社会优良风气的弘扬予以支持。

新规不是让人动手,是让好人硬气,让坏人收敛,这才是真正的意义。

新规落地快一个月了,效果咋样还得继续观察。

但至少有一点是确定的,被打了到底能不能还手,这个困扰多年的问题终于有明确答案了。

能还手,但得符合条件。

无过错、正在被侵害、手段适当,这三点缺一不可。

法律给了权利,也划了边界。

在边界内自卫,受保护。

超出边界,照样得担责。

说到底,武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能避就避,能躲就躲,能调解就调解。

但真到了不得不反击的时候,也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你觉得这个新规合理吗?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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