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辖区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请全旗各社会单位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均应主动向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备案。如单位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法律责任。2025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未发生变化的(单位的产权、经营或使用状态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等),直接确定为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需重复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消失或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及时上报有关资料,经核准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
三、申报方式
请全旗各社会单位如实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本单位人员)携带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到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申报。
地址:库伦旗新区双拥街东段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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