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年摄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现场。
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王晓珊)10月29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上,武汉市人民政府汇报了《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情况。
作为全国首部托育服务专项法规,《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兴办托育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辖区居民托育服务需求和资源配置情况,设置社区托育点,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用于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婴幼儿;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组织,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
当天,汇报中提到:截至今年10月,武汉市托育服务机构共1262家,托位数6.9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9个,已完成国家每千人口4.5个托位目标。
武汉市坚持普惠优先,已初步形成多元托育服务供给体系。武汉市已基本建成一个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成11个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3个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之中,预计2025年底建成。
武汉加强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将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与城市更新和完整社区建设相结合,加强对老旧小区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利用,增设或完善托育服务设施。落实新建居住区中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着力打造15分钟托育便民服务圈,增强服务可及性。160余个街道(乡镇)建有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近900个社区建有托育服务机构。
推进托幼服务一体化。全市1000余所幼儿园向下延伸招收2至3岁婴幼儿,提供5.3万个托位开展托育服务。最后,支持用人单位办托,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产业园区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