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柳钦
10月10日,有哈尔滨网友在腾讯热问上发帖称,她的丈夫和公公在自己表哥的集装箱公司手持发泡胶作业时,突遇发泡胶爆炸起火导致严重烧伤,事发后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作为老板的表哥却联系不上了。
许女士在腾讯热问发帖
发泡胶爆炸父子俩严重烧伤
10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帖人许女士。她表示,9月4日早上6时30分到7时10分左右,她的丈夫和公公在黑龙江泓昊集装箱有限公司集装箱内手持发泡胶作业时,发泡胶突发爆炸,导致他们2人全身着火。事故发生后,作为表哥的老板将他们送到了擅长治疗烧伤的哈尔滨市第五医院。等到许女士赶到后发现,她的丈夫烧伤面积达70%,“植皮手术后还需卧床半个月,插导尿管,以后可能干不了活儿了。”而她的公公烧伤面积达80%,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左半身胳膊和腿上的肉都烧掉了”,目前躺在床上36天了,一动都不能动,经常发高烧,跟植物人一样意识不清。
许女士的丈夫和公公因烧伤入院(受访者供图)
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出具的患者病情证明书(受访者供图)
据许女士提供的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出具的患者病情证明书显示,她55岁的公公李某某被诊断为全身二度火焰烧伤,80%面积三度烧伤、吸入性损伤和头面部外伤;31岁的丈夫李某被诊断为全身二度烧伤,70%三度烧伤以及吸入性损伤,处置意见均为住院治疗。
许女士与付某阳的聊天记录(受访者供图)
许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黑龙江泓昊集装箱有限公司的老板是她大姑妈的儿子付某阳,9月4日他将2人送到医院后,9月5日到医院交了部分医药费,随后虽然口头表示“在想办法帮你们”,但并没有实质性帮助。9月12日最后一次联系后,她再打表哥电话就无人接听了。到目前为止,她的丈夫和公公已经总计约90万元的医疗费,全都是向亲戚朋友借款或者找第三方贷款的,“我丈夫即将进行手部植皮手术,还得筹集4万元手术费。”
应急部门介入调查
10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拨打了付某阳的电话,在听到许女士的名字后,他立马挂断了电话。许女士称,她的丈夫和公公在黑龙江泓昊集装箱有限公司成立前就给他们做集装箱焊接的工作,到现在已经工作了六七年了,由于是亲戚关系,所以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我希望他们能站出来,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该赔多少钱就赔多少钱,让我能拿钱看病。”
11日,极目新闻记者以许女士家属身份联系到松北区应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收到过黑龙江泓昊集装箱有限公司此前上报的安全事故,目前还在调查处理。许女士说,10月10日晚,她接到了来自松北区应急局的电话,对方表示黑龙江泓昊集装箱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付了9万余元的医药费,并让她于10月11日到局里协助调查。对此,许女士称,她只收到了4万余元的医药费,并不是对方所说的9万余元。
极目新闻记者咨询了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他表示,首先,未签劳动合同不代表劳动关系不成立。如果双方在主体、从属性、业务关联性方面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也可以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以通过工资流水、工作证、证人证言、微信工作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形式明确劳动关系,也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明确劳动关系。如果成立劳动关系的话,基本上可以认定工伤,可以按照工伤待遇进行赔付。
其次,如果确实毫无证据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劳务关系的方式进行维权,一般是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在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伤害的,在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是以这个为案由的话,那么赔偿方式可以参考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的赔偿方式,先计算总损失,再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比例,总损失由伤残等级、医疗费用、误工期、护理期等因素综合而定,而各自过错主要是看劳务人员自身有无操作失误,公司方的工作场所有无安全隐患,有无积极送医等因素综合确定。
根据许女士的具体情况,马俊哲律师认为,如果父子长期为公司提供劳动,有固定发放的报酬,接受公司的管理,有上下班打卡的要求,那么,即便未签劳动合同也会成立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按照工伤待遇的水平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父子无法证明劳动关系,那么父子则需要证明公司的工作场所有安全隐患,自己也没有操作不当的情况,如果法庭认为公司存在过错,则公司需要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