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湛江与广州两地于9月下旬作出相关决定,进一步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自9月26日起施行。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病媒生物消杀、孳生地清理活动,根据当地病媒生物活动高峰规律加密频次。明确住户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除积水、废弃容器、堆积杂物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对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住户,依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于9月29日正式施行。该《决定》明确单位和个人在清除积水垃圾、主动报告情况等方面的责任。明确各部门抓好医疗机构、公园绿地、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和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流通、餐饮服务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至少组织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村(居)民委员会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