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 张双双
担心村民超建违建,就向建房农民收保证金,可资金收管不规范,反倒成了个别干部截留挪用的“肥肉”;害怕村干部盖人情章,便用铁箱锁村章,结果群众办证明要跑断腿……在基层治理中,一些地方为了方便管理,自制“土办法”“土政策”,看似起到一定程度的约束作用,却触碰法律红线,损害群众利益。
基层情况千差万别,治理需要灵活度,“土办法”用对了,就是解题的“金钥匙”。调解邻里纠纷,请出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用乡音拉家常、以乡情讲情理,比工作人员硬搬法条更易解开“疙瘩”;推进婚丧嫁娶移风易俗,引导村民自发成立红白理事会,把彩礼上限、宴席桌数、随礼标准摆上桌议透,定出大家都认的“章程”,比干部上门硬劝更能让村民自觉遵守。这些“土办法”蕴含着群众的智慧和经验,既接地气,又见实效。
“土办法”是因地制宜的灵活执行,还是乱纪违法的歪曲变通,关键看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公正、有效。“土办法”贵在管用,将“合不合规”抛在脑后,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推进工作,这就不可能管用,只会管涌,非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产生新问题。自己觉得管用,群众觉得没用,初衷再好,群众也不会买账。
用错“土办法”,根源在治理能力跟不上。一方面,一些人缺乏法治思维,不懂数字化、精细化治理,面对违建监测、公章管理等难题,只能“翻老黄历”;另一方面,一些农村地区信息化相对滞后,乡镇政务平台功能不全,本可大数据查违建、线上办盖章,却因技术缺位退回到人工管控。“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能力短板让基层治理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只能靠想当然的“土办法”临时救场。
提升基层治理的质量与效度,以合情合理的方式,化“土政策”为制度化的“真规矩”,是务本之路。这就需要对违反中央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土政策”及时纠偏,破除政策制定和实行中的“山头主义”。对于一些有合理性,回应现实需求的“土政策”,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应当注意甄别、适当鼓励,通过调研论证将其规范化,建立弹性的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基层工作活力,给基层干部担当干事的底气。
基层治理的生命力,在于既接“地气”又守“底线”。摒弃短视的“蛮干思维”,补齐法治与技术能力短板,把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将群众福祉作为落脚点,才能让“土办法”的灵活优势与“真规矩”的刚性保障相得益彰,让基层治理有温度、有力度、有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