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孔静、李颖)原本只是邻里纠纷引发的外伤,却因为一句“自己摔的”,嘉鱼县村民叶某某差点成为欺诈骗保的被告。8月30日,嘉鱼县人民检察院通报该案处理结果:依法对叶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保审核漏洞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警医保”联动机制,为医保基金再加一把“安全锁”。
2023年8月13日,叶某某因耕地费用与他人发生口角被打伤。为“多报销一点医药费”,他向医生和医保窗口隐瞒真相,将应由第三人承担的7037.28元住院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常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叶某某受伤有明确的致害人,且进行了赔偿,叶某某仍在治疗期间谎称自己系摔伤,将本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治疗费用进行报销,涉嫌欺诈骗保。2024年10月17日,叶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叶某某主动退赃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嘉鱼县检察院综合他的所有犯罪情节、动机和后果,拟作不起诉处理,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不起诉不等于不教育。考虑到群众对于医保基金的使用在认识上可能存在误区,对于行为界限的认识不够清晰,检察机关决定邀请医保部门一道到叶某某所在村集体进行公开宣告,将不起诉宣告升级为以案释法的普法活动,提升群众对医保基金重要性的认识。
公开宣告中,承办检察官对叶某某的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公开宣读,并向在场村民解释案件背后法律条文和法律风险,为村民们细算“法律账”:“意外伤害有‘主儿’的,医保不埋单;隐瞒实情报销,可能涉嫌犯罪。”村民们听后连连点头,“原来这样还涉嫌犯罪,这个平时还真没注意过。”
案子结了,漏洞必须堵。检察机关走访医院、医保部门发现,发现医保部门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漏洞。今年5月14日,该院向县医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医保部门完善医保审核流程,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普法宣传。
医保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措施完善管理体系。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为意外伤害调查设立第一道“防火墙”。同时,规范调查流程,建立集体讨论制度和巡查制度,确保每一笔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都经过严谨的调查与审核。并探索建立“警医保”意外伤害联动监管机制,联合公安、卫健、人社、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搭建“1+N”立体监管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提高对医保资金的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