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阮琼 通讯员 王虎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形象地称为房屋的“养老金”,是守护千家万户“安居梦”的重要民生防线。6月19日,黄石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的《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超介绍,新《办法》围绕群众关切的使用门槛、权责划分、续交责任、使用流程、应急使用、资金监管等六大核心问题,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一方面降低使用门槛,将维修资金使用表决比例由“参与表决业主代表列支范围内物业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参与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同意”,调整为“参与表决业主应当由列支范围内物业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显著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另一方面明确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职责分工。前者负责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全流程监管与指导;后者承担账户管理、资金拨付、财务核算等具体事务,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针对原《办法》中维修资金续交、补交主体模糊的问题,新《办法》细化实施细则,并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测资金余额,主动推送预警信息,确保“养老金”不断档、可持续。
同时优化使用流程,从规范公共账户设立、拓宽使用范围、升级信息系统、建立预决算制度等多维度发力,让维修资金申请、审批、使用全流程更高效、更透明、更规范。
不仅如此,新《办法》根据维修项目类型,精准界定一般使用与应急使用的申请主体。特别明确街道办事处为应急使用兜底单位,并赋予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权限,确保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用得快、用得好”。
为强化监管,新《办法》严格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要求申请主体选择具备资质的工程造价、施工、监理单位,通过全流程监督机制,严防资金滥用风险,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
“下一步,我们通过压实责任、精简流程、强化监督,切实解决群众住房维修‘急难愁盼’问题。”程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