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实习生潘雅芳、黎霞)6月19日,记者从武汉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武汉市已经入选“保险资金参与AIC股权投资试点”,有利于吸引保险资金参与科技型初创企业股权投资。
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
《通知》还明确保险资金参与AIC股权投资试点的三种方式,即保险资金可以依法合规投资AIC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AIC所发行的债券,或参股AIC。
参与AIC股权投资试点,对保险资金具有三大积极影响:一是拓宽资产配置渠道;二是服务国家战略与政策导向,通过支持科技创新和民企发展,险资能进一步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强化社会责任形象;三是可以探索“间接股权投资”新模式,借助AIC的专业管理能力,保险资金可以降低直接股权投资的投研门槛,分散单一项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