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库资讯网 意库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门动态 »

全职带娃算工作吗?法院判决:算! 六旬老人带孙子被撞伤获赔误工费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陈木子)67岁的刘婆婆在武汉带孙子时,遭遇车祸受伤致残。她向肇事方保险公司索赔包括误工费在内的损失时,对方却以她“超龄”和“家务劳动不算收入”予以拒绝。刘婆婆起诉后,武汉两级法院均给出明确答案:老人无偿带娃创造“隐性收入”,理应获得误工赔偿。近日,刘婆婆收到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2万余元。

2022年12月,刘婆婆在小区带孙子玩耍时,被司机王先生倒车撞倒,导致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经交警认定,王先生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了1.8万元。但当刘婆婆就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万余元进行协商索赔时,却与王先生及保险公司产生巨大分歧。保险公司认为,刘婆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实际工作,她从事的家务劳动是家庭内部所需,不能视为收入来源,因此不存在误工损失。

刘婆婆及其家人则表示,孙子出生后,刘婆婆便从老家来到武汉,专职帮助儿子、儿媳照顾孩子并承担主要家务。正是刘婆婆的无偿付出,大大节省了子女聘请家政服务的费用,是这个双职工家庭不可或缺的支撑。事故导致刘婆婆伤残,劳动能力受损,她不仅无法继续照顾孙子,反而需要家人的照料,变相增加了整个家庭的生活成本和开支,因此客观上存在显著的误工损失。

因双方协商无果,2024年,刘婆婆及家人将王先生和保险公司诉至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

该院审理认为,虽然刘婆婆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向子女领取带娃报酬,但她长期专职照顾孙子、承担家务的事实清楚。刘婆婆的劳动付出,直接缩减了其儿子家庭维持运转的经济成本(如节省家政费),实质减少了家庭开支,并对儿子、儿媳等家庭成员的正常工作收入起到了支持和保障作用,构成了一种“隐性收入”。

法院强调,刘婆婆的这种付出虽然不同于退休后的“超龄务工”,但具有明显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对家庭稳定和社会秩序有积极作用。尽管现行法律如《民法典》等未对家庭内部协助价值进行明确量化,但从家庭责任和支出的整体考量,老年人对年轻家庭的付出应被合理评估。常言道“家和万事兴”,这份“兴”,离不开每一个家庭成员看得见或看不见的贡献;这份“兴”,在于每一个家庭成员的付出应当被尊重、被珍视,司法裁判追求的公平正义也应当包括让每一份努力都被看见。

综合以上情形,法院认定,刘婆婆主张的误工损失符合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既有事实依据,也符合法律规定。经核算,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婆婆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2万余元。

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关于误工费的认定,提起上诉。今年5月底,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6月10日,刘婆婆收到12.2万余元赔偿款。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意库资讯网 » 全职带娃算工作吗?法院判决:算! 六旬老人带孙子被撞伤获赔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