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家长陪孩子水边捞鱼
“这里禁止垂钓、捕鱼,请你们立即离开!”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民警与水务局工作人员在大石河边巡视警示标识情况时,发现一名40多岁的男子正在垂钓,距离他几十米处,一名七八岁的男孩正拿着小网兜试图在水中捞鱼,随即上前制止。见男子面露不快,民警指着岸边“禁止垂钓、捕鱼、游泳”的警示标识问道:“您看到警示标识了吗?”
“没注意到。”男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民警严肃提醒:“这片水域情况复杂,此前曾发生过溺水事故,千万不能掉以轻心!”经过民警耐心劝阻,该男子带着孩子离开现场。
事件分析▲▲▲
垂钓爱好者需注意溺水风险
这位家长不仅自己违规垂钓,还任由孩子独自在河边捕鱼,显然安全意识淡薄。随着夏季来临,到河边垂钓、捕鱼的人逐渐增多,还有一些到山区游玩的人带孩子在河道中戏水。殊不知,这些活动背后往往暗藏溺水风险。野外水域存在岸边湿滑、淤泥松软难挣脱、水草易缠身等安全隐患,加之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不足,意外随时可能发生。
民警支招▲▲▲
家长要尽到看管责任
李冉(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城关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
为有效防范溺水事故,家长必须切实履行教育、监督责任。家长应全面掌握孩子的活动去向,包括附近水域分布情况、同行伙伴信息及联系方式;可借助定位手环等智能设备为危险水域设定电子围栏,实现安全警示功能。家长需以身作则,自觉远离禁游区域,同时教育孩子务必在成年人全程监护下进行涉水活动。家长带孩子在水边活动时,需确保孩子始终处于视线范围内,若前往山区等未开发区域,需特别注意远离河道,切勿冒险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