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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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笔者在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125期)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蓝皮书(2026》发布会上的发言实录,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点击以下超链接,可阅读笔者团队的其他相关文章。
在此背景下,如何尽快把内需提升起来,是当前宏观政策的一大挑战。我从宏观金融角度谈三个问题:地方债与内需不足的关系,存量债务如何化解,以及增量层面的财税体制改革与投融资改革。
一、地方债问题影响内需增长
房地产和地方债两大系统性风险各自的问题及其相互交织,是造成当前中国内需不足的重要原因。这也凸显出进一步解决地方债问题的必要性。
1、影响基建投资
如果地方政府债务高企,主要资金用于付息、还本和“三保”,可用于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量肯定就变少了。今年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明显前高后低,一季度超过10%,二三季度明显下降,现在已转为负增长。
2、土地出让金收缩加剧收支矛盾
房地产问题和地方债问题存在密切的互动。今年“8·28”房地产新政之后,房地产预售制告一段落,这无疑会影响未来一段时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如果土地出让金进一步下降,会再度加剧地方收入与支出之间的难题,下一阶段无论房地产投资还是基建投资都会受影响。
3、应收账款清欠进展有限
地方债问题与企业应收账款问题高度相关。地方政府不仅欠民营企业账款,也欠央企、地方国企和平台公司账款。地方债问题没有根本性解决,彻底解决应收账款就很困难,地方政府只能“左口袋掏右口袋”:相关监管强化后,有限的资金优先用来偿还民营企业账款,对地方国企和平台的拖欠就可能更加严重。应收账款是企业的收入端,会影响居民收入,也会影响企业投资,居民收入下降又会影响消费,因此这一问题实际上会同时拖累消费和投资。
4、影响营商环境
如果地方债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影响地方营商环境。最近几年出现的一些不合规的做法,其核心在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困难、地方政府债务高企。这类损害营商环境的做法如果依然存在,会影响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以及下一轮投资计划。
二、存量化解:梳理经营性债务,化债应更具逆周期性
1、化债已取得重要进展
在财政部统计口径内的隐债化解和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方面,这几年取得了重要进展。“6+4+2”新一轮债务置换计划不断得到落实,确实帮助地方政府降低了存量债务负担,地方政府总体举债成本有所下降、举债期限有所拉长。然而与此同时,仍有一定规模的准地方政府债务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2、厘清真假经营性债务
以城投经营性债务为例,其中仍有一部分不是真正的经营性债务,而是地方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进行基础设施投资,通过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虽未计入隐债,地方政府与这些债务之间依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这部分债务本身就不是经营性债务,想用经营性手段化解相当困难。
建议对这类债务进行新一轮审计,把真正的经营性债务与为提供公共产品而举借的债务区分开来。对于因提供公共产品而形成的债务,可先由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协商进行一定程度的债务重组。地方金融机构在考虑中长期可持续增长的前提下,适当容忍存量债务利息下调、期限拉长,以保证本金安全。在通过重组降低债务成本之后,再针对这类债务开展新一轮置换。剩下的如果确实是经营性债务,且收益率还可观,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
3、发展中化债
化债是动态过程,不能仅仅降低分子,还要想办法提高分母,更多通过经济增长消化债务。全球历史上很多次化债,没有几次是靠债务人通过真金白银还钱实现的,而是靠增长降低债务、靠增长使债务期限不断拉长、靠资产增值抵销债务。因此要注意的是,刚性化债可能影响经济增长,最终因分母增长受限而使债务负担居高不下。债务监管应更多呈现逆周期色彩:在国内需求不足、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时,对债务监管可采取动态微调,等到经济复苏、内需增强后再采取更严格的监管,这与宏观审慎监管的逆周期性质是一脉相承的。
4、以增量改革防范道德风险
中央政府强调地方政府应自主化债,一个重要考量还是防范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因此,要真正彻底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需要同时进行存量改革和增量改革,只有在通过增量改革切实防范道德风险之后,才能在存量化债上投入更多资源。
三、增量改革:从财权事权再平衡、政绩考核指标调整到项目分类融资
1、治本之策在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再平衡
未来治本之策在于中央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再平衡,要么中央政府更多下放财权,要么中央政府更多上收事权。考虑到未来劳动力流动加速、人的流动变动不居,部分围绕人的支出事权能否上移,或者与“投资于人”相关的事权能否上移,是值得考虑的方向。
2、改变地方政府行为逻辑,关键是调整地方官员绩效评价机制
要改变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最重要的是调整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评价机制。随着高质量发展导向不断强化、正确政绩观主题教育推进,调整上述机制可谓顺势而为。一方面要改变唯增长论、唯GDP论,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考评机制过于复杂、方方面面都涵盖、让地方官员抓不到主要矛盾的局面。应设置几个重要而清晰的模块,并明确先后、轻重次序,形成统一的指挥棒。新增债务可以成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不能只看债务总量,还要看债务投向、债务效益和债务的社会影响。债务指标可以与GDP增速指标联动考核。
3、按项目属性匹配融资来源,推进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
要对地方政府的投资项目作更加清晰地划分,不同性质的项目匹配不同的融资渠道,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地方债重复发生。纯公益项目是纯粹提供公共产品,自身收益低、综合效益强,既不宜用市场化手段融资,也不宜通过专项债融资,最好由中央财政发行国债来融资,而且这类项目要尽量不让地方配套资金。半公益半市场化项目可通过政策性银行或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融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介于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更适合部分偏市场化的项目。完全市场化的项目,才既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融资,也可以通过项目发债、PPP融资,只有这类项目才是市场化融资和PPP最重要的舞台。
上述纯公益性和半公益半市场化项目,民营企业可以参与项目建设,但作为纯粹的投资方参与比较困难。对于完全市场化的项目,民营企业除参与建设之外,也可以作为投资方参与。
只有对地方未来的基建项目分类施策,特别是在融资端找到可以精准匹配的资金,才能从增量意义上避免地方债再度攀升,从根子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