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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岁老人起诉5子女,法院判应尽赡养义务仍不履行,检察机关介入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5月16日,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第四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王某廷等人赡养纠纷执行类案监督一案。

开放日活动现场(来源:最高检)

2022年3月7日,97岁的王某廷将五子女起诉至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五子女履行赡养义务。3月17日,法院判决王某廷两个儿子向其支付赡养费、取暖费等,三个女儿按照养老协议履行看护、照顾义务。但判决生效后,五子女均未履行判决确定的赡养义务。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发现王某廷赡养纠纷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审判庭未向执行机构移送执行,导致原告王某廷的合法权利未能及时得到保障。同时,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排查出13件类似案件,均存在未移送执行的情况。

经审查认为,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在赡养、扶养、抚养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未依职权移送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2024年5月8日,检察院向法院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审理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内容的案件时,应在判决生效后依法及时移送执行部门执行,切实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2024年6月6日,法院采纳建议并整改:一是加强法官培训,提升司法规范意识;二是将此类案件移送执行作为必经程序;三是细化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巡查。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赡养、扶养、抚养纠纷案件时,应加强执行监督,推动生效判决及时执行,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排查类案线索,制发检察建议,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规范移送执行程序,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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