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库资讯网 意库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门动态 »

东湖评论:买药凭处方是保障患者权益的底线

凭处方销售和购买处方药并非新出台的规定,而是“老话重提”的法律法规,这与我国药品管理模式直接挂钩。然而在落实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过程中,少部分人会觉得这一流程繁琐,实际上就是这多等的一点时间,保证了患者权益和守护住了大家的救命钱。凭处方购药是为民众健康筑起“安全网”,国家设置这一机制,主要目的就是在防范用药风险、促进合理用药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自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以来,明确要求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和使用。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必须严格遵循处方审核流程,且处方需留存2年以上备查。《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执业药师或药师需审核处方并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药品。这类规定并非“新规”,而是对药品流通安全底线的长期坚守。

处方药通常存在较高风险,如抗癌药物、抗生素、心脑血管疾病药物等,其剂量调整、禁忌人群、药物相互作用等需专业判断。例如,抗生素滥用可能加速细菌耐药性,甚至导致治疗失效;部分药物(如降糖药、降压药)需根据患者生理状态调整剂量或配合特殊检查,盲目使用可能引发健康风险。另外,处方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医生需评估用药风险与健康收益的平衡,避免患者自行用药导致不可逆伤害。

精神类药物、含违禁成分药物等若随意流通,可能被用于非法用途(如制毒),处方审核机制可大幅降低此类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在全球范围内,处方药分类管理是通行做法。例如,欧美国家自20世纪50年代起便建立类似制度,通过医师处方权限制高风险药品流通,降低公共健康危机。当前我国加强处方管理,既是与国际接轨,也是提升全民科学用药意识的必然选择。因此,加强处方管理,严格凭处方购药报销势在必行。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为更方便群众购药,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已经开展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建设,并实际开出电子处方。随着电子处方中心等平台建立健全,国谈药触达患者的“最后一公里”向线上渠道进一步拓展。不仅是国家在推动“双通道”药店全面实现处方电子化,在这一趋势影响下,更有地方跟进乃至扩展这一政策。在大数据分析赋能下,电子处方更有其利于管理与核查的优势。同时,未来政策如有需要,电子处方的顺畅流转有利于患者用药资料调取、患者用药信息在医药机构共享,以患者为中心保障用药连续性。

稿源:荆楚网

作者:轻言(湖北荆门)

责编:陈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意库资讯网 » 东湖评论:买药凭处方是保障患者权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