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重塑山西煤炭产业生态,日前,省政府办公厅研究起草了《山西省统筹煤炭行业发展和安全新规十七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按照《意见稿》,确定5月22日为“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每年5月22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剖析沁源县留神峪煤矿等典型事故案例、宣讲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安全技能、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形式,分级分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彻底清理取缔隐蔽工作面。对查实隐藏采掘点、“阴阳图纸”等行为,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撤出井下隐蔽采掘点人员设备,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关停、吊销证照、永久封井等措施;对相关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及矿长、外包队负责人等关键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鼓励全民监督,推广使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小程序,健全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与奖励兑付机制,严守举报人信息保密规定,对举报隐蔽工作面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给予重奖。
严禁监控系统数据造假,严格规范劳务和工程外包,严禁不带人员定位卡入井作业,全面压实煤矿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煤矿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改革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派驻制度。强化出煤量、用电量、入井人员量、瓦斯涌出量、火工用品量“五量”数据贯通监测,常态化开展违法用工利益链条、违法销售利益链条、违法金融利益链条、违法技术服务利益链条的“四链”整治。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创新强化审计监督和税务监管,完善“行刑纪”衔接贯通机制,分层分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科技装备支撑。
加强考核评价。加大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有关情况作为产煤县党政正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到“凡提必核”。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28日,公众可通过两种途径和方式反馈。电子邮箱:yanjiushi32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煤炭新规十七条征求意见”。联系电话:0351—3801684。(李 静)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