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辖区消防安全防线,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四川各地消防救援队伍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集中曝光了一批“生命通道”堵塞乱象,请大家引以为戒。
典型案例:
隐患单位:宜宾市筠连县发到家超市
隐患问题:收货区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
整改后
隐患单位:宜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隐患问题:一层电梯口疏散通道被占用
整改后
隐患单位:遂宁市海琪·家居广场
隐患问题: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整改后
隐患单位:成都市成华区V客尚东二期
隐患问题: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
整改后
隐患单位:成都市成华区V客尚东一期
隐患问题: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
整改后
隐患单位:宜宾市兴文县鑫胜明火锅店
隐患问题:疏散楼梯间被杂物严重堵塞
整改后
隐患单位:宜宾市高县宏盛生活用品批发配送部
隐患问题:疏散楼梯严重堵塞
整改后
隐患单位:成都市锦江区兴城康养美邸舒养之家海桐苑
隐患问题:应急疏散门堆放杂物
隐患单位:成都市成华区机车厂宿舍
隐患问题:消防车通道停放私家车
整改后
隐患单位:成都市双流区籍田汇景城
隐患问题:消防车通道停放私家车
整改后
消防提醒:
占用“生命通道” 后果很严重!
四川消防相关负责人表示,火灾来临时,“生命通道”就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违法占用,将受到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