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天龙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校园安全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教育事业稳定和社会大局安定,是检验初心使命、考量政绩成色的重要标尺。当前,公共安全治理加快向事前预防转型,校园风险呈现隐蔽性、复合型、突发性特征,传统重处置轻预防、重形式轻实效、重数据轻源头的治理惯性,本质上都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以正确政绩观领航校园安全治理,不是做表面文章、搞短期效应,而是坚守底线、为民造福;不是被动应付、事后补救,而是靠前防控、源头治本;不是零散发力、运动式整治,而是系统推进、久久为功。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校园安全治理的一切工作,都要以师生安危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立场。校园安全无小事,一失万无、不容有失。抓好校园安全,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不是软任务而是硬底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守护校园平安作为最大政绩、最实责任,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要摒弃错位政绩、短期政绩的错误倾向。现实中,有的重发展轻安全、重台账轻实效,把隐患排查停留在报表上、把责任落实停留在文件上;有的重处置轻预防,满足于“不出事”,不愿在源头治理、基础建设上投入精力;有的搞运动式整治、一阵风落实,隐患屡改屡犯、问题边治边发。这些行为看似有“成绩”,实则隐患丛生、风险暗藏,损害的是师生切身利益,透支的是群众信任。
校园安全治理的政绩,不在材料美观、不在数字好看,而在隐患清零、事故下降、师生安宁。要始终把师生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尺,从最突出的风险抓起、从最薄弱的环节改起、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用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守护师生安全,以“辛苦指数”换取师生“安全指数”。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其次要回答“树什么样的政绩”。答案清晰明确,要树为民务实、源头治本的政绩,树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政绩,树系统长效、安全可控的政绩。
树牢“预防为主”的政绩导向。“宁可十防九空,也不能万一失防”,安全治理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是事前预防、源头化解。校园安全治理必须跳出“事后补救”的惯性思维,把工作重心前移,从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日常管理全链条发力,推动风险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树牢“治本为要”的政绩导向。安全隐患表象在现场,根源在管理、在设施、在机制。抓校园安全,不能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不能以临时管控代替源头治理、以表面整改代替彻底整治。要聚焦未批先建、消防隐患等突出风险,从材料本质、设施标准、制度规范、责任体系上靶向施策,推动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树牢“实干长效”的政绩导向。校园安全是基础性、长期性工程,容不得半点虚功和懈怠。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把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把措施细化到每个岗位,把制度落实到日常环节,推动校园安全治理从“运动式整治”走向“制度化长效管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实干、核心在落实。要以正确政绩观为统领,聚焦校园风险防控,一体推进智能预防、本质安全、系统共治,构建全周期、全链条、全覆盖的校园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以具身智能赋能主动预防,彰显靠前作为政绩担当。依托智能巡检机器人、多模态感知终端等具身智能技术,构建24小时全域自主巡检、实时风险预警、近端快速处置体系,精准识别风险,实现闭环处置。以科技手段替代人工巡查,以智能感知弥补监管盲区,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以本质安全筑牢源头防线,彰显为民治本政绩追求。守护长远安全,才是真正的为民政绩。针对校园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及各类建筑楼宇施工、物业等相关安全管理,严格监督设计、审图、办证、监理、验收、质保、持证、维保、处罚等关键环节,不搞临时措施、不做表面整改,以源头治本实现校园长治久安。
以系统治理压实责任闭环,彰显实干尽责政绩底色。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到责任链条、制度机制、基层末梢。将安全责任纳入政绩考核,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行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与应急手册化操作,健全建筑安全、物业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等专项治理规范体系。
建设校园安全一体化指挥平台,推动隐患、预警、处置、复盘一屏统管,强化数字化监管与实体化保障。深化安全宣教与实战演练,提升师生安全素养与自救互救能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治格局。
校园安全治理的政绩在民、实绩在干。要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正确政绩观为统领,把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底线工程、民心工程、政治工程抓紧抓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干实绩守护校园平安。
(作者为扬州大学高质量养老与公共服务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应急决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研究”〈项目号:2021SJA197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