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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教练“脱岗”妻子“代教”,安全设备也缺失!长沙一驾校被查处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沈芝)安全是驾驶培训的第一课,也是驾培行业的生命线。近日,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麓执法大队在安全生产入企专项检查中,查处一起驾培违规典型案件:驾校备案教练员私自脱岗,安排无资质妻子坐在副驾代替教学,涉事教练车还缺少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等必备安全装备,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执法部门依法对涉事驾校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整改。

驾校教练“脱岗”,妻子“代教”

当天,执法人员来到湘江新区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在场地训练区域发现异常:湘AV8**学教练车内,两名学员正在开展场内实操训练,但副驾驶位置上的人员并非该车备案教练员刘某,而是刘某的妻子。经核查,其妻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质,不具备合法带教资格。

而本该在岗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刘某,此时却独自在驾校报名大厅处理学员报名业务,擅自脱离教学岗位,将实操教学交由无资质人员代为开展。

执法人员随即对教练车安全设施进行查验,发现车辆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三角警示牌,一旦训练途中发生车辆故障、剐蹭起火等突发情况,将无法开展应急处置,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现场暴露三大安全隐患

经执法部门认定,该驾校现场暴露出三大突出安全隐患。

一是教练员未按规定随车指导,构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教练员未按规定在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中随车或现场指导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刘某作为备案教练员擅自离岗,安排无资质人员代为指导,完全符合这一判定标准。

二是教练车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要求,教学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配齐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等安全防护装置,该车安全装备缺位,不具备合法上路教学条件。

三是驾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该驾校对上述明显安全隐患未能主动排查、未采取任何消除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

提醒:安全驾驶从规范学车开始

依据相关法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岳麓执法大队依法对该驾校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目前,涉事驾校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涉事教练车配齐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等应急装备,同时在内部强化教练员在岗考勤、教学全过程监管,完善日常安全巡查和教练员规范教学培训,杜绝脱岗代教、违规教学等行为再次发生。

岳麓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辖区驾培行业巡查力度,紧盯教练员在岗履职、教练车安全设施配备等关键环节,对无证代教、脱岗教学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执法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学员,学车时应注意教练是否全程随车指导,如发现教练脱岗或由无资质人员代教,可向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举报。安全驾驶从规范学车开始,切莫拿生命安全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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