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4日收盘,亚信安全(688225)报收于12.85元,下跌3.6%,换手率1.18%,成交量4.71万手,成交额6081.9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10.5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27.0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37.62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合计作废336.695万股限制性股票。
- 公司公告汇总:全资子公司拟出资1,088万元参与设立私募基金,重点投向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前沿领域。
- 公司公告汇总: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西云算力签订服务器托管合同(金额451.02万元)及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金额上限3,000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聘任戴玉为证券事务代表,李宝因个人原因辞去该职务。
-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六项议案,表决同意率均超99%。
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10.5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427.0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737.62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6年6月24日,亚信安全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2025年度营业收入剔除重大资产重组影响后同比下降16.5%,未达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43名离职人员及业绩不达标涉及的共计335.981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全资子公司拟出资1,088万元参与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西云算力签订服务器托管合同,金额451.02万元,并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金额上限3,000万元;聘任戴玉为证券事务代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年6月24日,亚信安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六项议案;其中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进行单独计票;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就亚信安全2025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六项议案,各项议案同意票数均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以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亚信安全全资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拟与北京万信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侯星驰共同设立“两新融合(北京)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亚信成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88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9.8115%;基金重点投向人工智能、网络安全、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亚信安全董事会收到李宝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戴玉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戴玉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职所需专业知识和经验;截至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服务器托管合同的公告
亚信安全控股子公司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宁夏西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器托管服务合同》,采购服务器托管服务,合同金额为4,510,190元,有效期1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旨在实现服务器集中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数据安全与合规水平,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亚信安全控股子公司亚信科技拟与关联方宁夏西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算力集群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算力集群服务,协议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有效期1年;西云算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旨在提升交付能力与研发效率,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提示投资建设阶段存在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等风险。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亚信安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考核触发值,对应286.34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因4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9.227万股限制性股票亦作废;本次合计作废336.695万股;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年6月24日,亚信安全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286.34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因4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9.227万股限制性股票亦作废处理;本次合计作废336.695万股;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核心团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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