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陈曌浒、余奕)仲夏时节,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滩涂已经重新干净起来。鹭鸟翩飞,水草丰茂,和半年前牛群踏入时的样子大不一样。
“今年以来,我们多次叮嘱牛群散养农户,放牧须避让湿地核心保育区,严禁损毁湿地生态、干扰野生鸟类栖息环境。”6月19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开展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时,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道。
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北部,是东亚—澳大利亚候鸟迁徙通道上的重要节点。园内"大洲湖"核心保育区滩涂辽阔,是黑鹳、东方白鹳等国家一、二级保护鸟类的越冬栖息地。
2025年12月,咸安区检察院在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某乡镇多家养殖户长期在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核心保育区内放牧约100余头牛。经生态环境专家评估,牛群活动产生的噪声对越冬候鸟形成强烈惊扰,引发鸟类“趋避”反应,迫使其另寻栖息区域;同时过度放牧也造成植被破坏和水质污染,影响到候鸟觅食食物链。该院遂于2026年1月6日依法对该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湿地保护涉及多部门监管,协同不足是难点。2月10日,咸安区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生态环境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意见:"违规散养放牧侵入核心保育区,会直接破坏湿地原生植被与鸟类栖息生境,亟需行政主管部门推动整改。"
2月12日,咸安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湿地核心保育区违规放牧行为开展规范管控与依法处置,统筹推进湿地放牧乱象专项整治,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同时广泛开展湿地生态、野生鸟类保护普法宣传,筑牢生态防护屏障。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对湿地公园核心保育区周边3个行政村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精准摸排辖区散养放牧底数;对27户散养养殖户开展面对面生态保护普法宣讲,组织养殖户签署《不在湿地核心区放牧承诺书》,同时主动对接养殖户需求,在核心保育区外寻找合法放牧区域。另一方面,在鸟类集中栖息地划定禁牧红线,设置警示标识,并联动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湿地保护主题普法教育活动,以校园宣传带动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提升。
为巩固前期整改成效,2026年4月,该院推动相关行政部门与地方政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线上监测+日常巡查”监管体系,依托湿地公园智慧监控系统实现高效联动,并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以常态化、数字化、协同化监管守护向阳湖湿地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