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鉴于本轮强降雨强度已明显减弱,全省雨情水情工情趋于平稳,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决定于6月20日11时将水利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省水利厅要求,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关注天气变化,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发展态势,滚动监测预报和会商,严格落实“456”水利预警机制,切实做好退水阶段水利工程巡查排险和超汛限水库调度工作,特别是病险水库水位管控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同时抓紧开展核灾报灾工作。
文|记者 胡彦 通讯员 粤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