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这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制度成果。其中明确指出,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落实好这一总要求,就要通过把牢“四关”,把高质量的“新鲜血液”源源不断注入党员队伍,让新发展党员成色更足。
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入口关”。政治标准是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新修订的《细则》明确要求,发展党员工作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对象时,必须深入考察其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尤其要注重了解其在重大政治斗争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实际表现,把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新发展党员的“试金石”。与此同时,要严格执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及其家庭主要成员、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真正把政治品质纯洁、对党忠诚老实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组织来。
坚持严谨规范,严把“程序关”。程序是质量的保障。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细致的规定,从入党申请的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到发展对象的考察和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既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反对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重点落实好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上级党委备案、公示、预审、票决等关键环节,确保每个步骤都不简化、不省略、不走样。也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据党纪党规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从严考察记载,严把“质量关”。质量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生命线”。一方面,党组织要指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通过谈心谈话、参加党内活动等方式,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觉悟。另一方面,要健全考察机制,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对发展对象要进行不少于三天或二十四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的历史等内容,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此外,还要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持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细化分类指导,严把“档案关”。党员档案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真实记录,也是衡量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程度的重要标尺。新修订的《细则》对党员档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做到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保管安全。这就要求实行档案审核责任制,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环节,对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则要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认真撰写、提交入党申请书,到党组织安排专人谈话,从严格按照流程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培养教育,到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接收成为预备党员,直至成为正式党员,每一步都关乎党员队伍的质量,每一环都不能松懈。唯有牢牢把住入口关、程序关、质量关、档案关,坚决把不合格者挡在“门”外,才能永葆新时代党组织建设的“源头活水”,锻造出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康(武汉市武昌区“昌言家”团队、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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