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灾情和后期雨水情预测,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应急委决定:自5月18日8时起,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同步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各项防抗救工作措施,各类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加强巡查防守,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来源:湖南省应急委员会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