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农村党员干部作为推动与落实党的各项“三农”政策的引领者和核心力量,其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中,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必须把政绩追求对准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安排,既以显功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形成可感可及的阶段成效,又以潜功打牢乡村发展基础、完善长效机制,创造经得起实践、农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显功要实,首要之举是将“实”体现于农村党员干部坚守群众立场、切实办好为民实事之中。乡村治理是否更有序,农民增收的路径是否更宽,乡风文明建设是否更有成效,乡村公共服务是否更均衡,农村基础设施是否更完善,人居环境是否更适宜,这些才是显功的基本落点。其次,要把“实”体现在可持续可核验上。显功不只是“做出来”,更要“用得起”“管得住”和“能长久”。治理措施要与广大农村群众参与相衔接,资金投入要与乡村实际相对应,项目建设要与后续运行维护相匹配。显功的评价也要从单一指标、短期数据转向综合效益、长期趋势,防止“重建设轻管理、重开工轻运营”,把显功做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真成绩。
潜功要稳,关键在于把“稳”落到基础和机制上。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长周期系统工程,许多决定性变量并不以立竿见影的方式呈现,而是在强基础、建机制、优结构的持续推进中逐步积累并显现成效。村级组织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公共服务稳定供给机制、乡村人才培养与回引机制、集体经济规范运营、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农业科技推广与良种良法集成等,都需要农村党员干部立足实际长期谋划、狠抓落实,这些往往“见效慢”,却最能决定“走得远”。潜功之“稳”,亦体现于持之以恒和久久为功。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本质上就是强调用长期思维和系统治理的方法做潜功,以小切口带动大变革,以制度化推进替代阶段性动作,以常态化投入换取长期性收益。潜功之稳,稳在尊重治理演进规律,不以运动式治理替代制度化供给;稳在尊重乡村建设规律,不以单点示范代替整体提升;稳在尊重产业培育规律,不以行政冲刺替代市场逻辑。对农村党员干部而言,潜功不是“慢作为”,而是“稳推进”,干部一任接着一任干,机制一环扣着一环建,防止“一年一个口号”,把最难但最关键的基础性工作持续做下去,把乡村全面振兴真正托举在可持续的底盘之上。
显功要实,潜功要稳,农村党员干部需以正确的政绩观将显功与潜功融会贯通,形成一条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
其一,目标设定要“对题”。要把工作目标对准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任务和农村群众最关切的现实需要,防止把“能出彩”当作“该干什么”。目标要体现农民利益,要把稳粮保供、农民增收、公共服务均衡、乡村治理有效、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纳入同一目标框架,明确哪些属于当期必须见效的硬任务,哪些属于需要持续积累的基础项,避免只抓短期项目、忽视长期能力。目标要遵循乡村社会发展规律,产业培育存在特定周期,公共服务具有相应成本,治理提升需要明确路径,设定指标不能脱离资源禀赋和承载能力,不能把“完成动作”替代“解决问题”。目标要体现可持续性,要把显功与潜功写进同一本账,既列出年度要办成的民生实事清单,也要明确近几年要持续推进的基础工程和制度建设清单,做到任务可分解、责任可落实、进度可跟踪、成效可评估,使“当下交账”与“长远建账”在目标层面统一起来。
其二,过程治理要“规范”。显功与潜功能否统一,关键看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形成闭环,避免运动式推进换取短期“显”,随意式变更导致长期“虚”。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前置程序,把村情民意、产业基础、生态承载、财政能力等搞清楚,再作决策、再排项目,防止拍脑袋、跟风上、硬推进。要把资源配置规范起来,坚持把资金、项目、政策更多投向补短板、强基础、利长远的领域,同时把建设与后期维护统筹起来,做到建管用一体。要把群众参与规范嵌入全过程,通过村民议事、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机制,把“群众点题、干部答题、群众评题”固定下来,使显功更贴近真实需求、潜功更容易形成共同维护的社会基础。要把风险防控与绩效管理纳入过程链条,对重大项目实行可行性论证、绩效目标设定、过程跟踪、结果评估,做到投入有边界、过程有约束、效果可复盘。过程越规范,显功越不易“虚化”,潜功越不易“断档”。
其三,结果评价要“归位”。要让评价回到人民立场、回到发展规律、回到长期价值,防止考核指挥棒偏向短期数据、表面亮点。评价内容要归位,既看农村群众得没得实惠、服务有没有改善、治理秩序有没有提升,也看乡村社会发展的基础有没有夯实、机制有没有建立、风险有没有下降,把显绩与潜绩共同纳入评价范围。评价方式要归位,减少对单一指标、短期排名的依赖,强化综合效益、长期趋势和可持续性评估,把农村群众满意度、乡村产业带动与增收稳定性、生态改善的连续性等作为重要依据。评价导向要归位,对农村现存的各种形式主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保持高压约束,让“虚功”得不到激励;对敢啃硬骨头、愿做潜功、长期打基础的农村党员干部建立持续性的正向评价机制,让“慢变量”也能被认可、被激励。只有评价指挥棒真正转向“为民、务实、长期”,才能让农村党员干部放下“必须立刻出彩”的焦虑,把精力更多用在最需要、最长远、最有效的事情上。
总之,农村党员干部身处乡村全面振兴第一线,其政绩观正不正,直接影响工作质效和执政根基。只有把为民造福作为根本价值追求,把显功做实、潜功做稳,不务虚功、不图虚名,脚踏实地解决农民现实问题,持之以恒夯实乡村发展基础,才能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交出农民认可的答卷。
注: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文献资料整理与研究(1921-2022)”(项目号:23JZD004)的阶段性成果。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叶子苗(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指导老师:霍军亮(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责编: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