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政法干部手握执法司法公权,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其政绩观是否正确,直接关系群众信任、法治权威。法治思维则是校准政绩观的关键,决定为政之向、干事之基、实绩之质。
现实中,少数干部政绩跑偏,根源在于法治思维淡薄。有的办案求快而漠视程序,有的治理求严而背离法理,有的考核求绩而轻视法治,实际上都是用行政逻辑替代法治逻辑,把效率优先置于公正之上的行为。归根结底,是遇事不找法、办事不依法、处事不守法的思维惯性在作祟。
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筑牢法治思维。所谓法治思维,就是以法律为准则、以法治为遵循,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核心能力。涵养法治思维,关键要守牢权利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三大基石,以思维之正,护政绩之实。
护权利固根本,以民本铸初心。“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法治的初心,就是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好政绩从来不是靠强制手段、牺牲权益换来的。我们要始终把群众当作权利主体,而非管理对象。每一次执法都保护群众权益,每一起案件都彰显公平公正,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这才是实打实、接地气的好政绩。
循程序守正义,以规范立公信。程序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政绩的硬标准。“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执法司法最忌“重结果、轻过程”,程序缺位则正义打折,程序违法则公信受损。依法走流程、按规履职责,不是形式约束,而是守护公平、赢得民心的关键。守住程序规矩,就是守住法治尊严,就是最经得起检验的政绩。
明责任知敬畏,以担当显作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政法政绩,不看数据多光鲜,不看场面多热闹,而看是否依法纠错、是否直面问题、是否履职尽责。推诿塞责是“负政绩”,依法尽责是真本事。明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才能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涵养法治思维,非一朝一夕;校准政绩坐标,需久久为功。政法干部要在实践中反复历练,每办一个案件、每做一项决策,都要先自查权利是否保障、程序是否合规、责任是否落实。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以监督为镜,正思维、严用权、守底线。
当每一名政法干部都能以程序意识守公正、以权利意识护民生、以权责意识践担当,法治就不再是宏大的理念,而是贯穿在每一次执法、每一个案件中的鲜活实践。这才是我们最值得追求的政绩。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周一菲(中共武昌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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