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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基层消防“最后一公里”

基层消防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火灾防控的最前沿。日前,国办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意见共7章21条,包括突出强化属地领导、突出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强化主体责任等内容。

4月8日,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举行政策吹风会,国家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宋树欣介绍,意见的总体考虑是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

构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专门出台意见就是要直击困扰基层消防安全的各类顽症痼疾,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宋树欣说。

近年来,江西新余、辽宁辽阳、广东汕头等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都在基层,暴露出部分基层单位对自身消防安全责任认识不清、法定职责未有效履行、制度机制空转以及隐患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等问题。

宋树欣表示,意见通过压实属地责任、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各方权责,紧紧围绕属地管理、综合监管、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社会共治“五位一体”系统布局,持续在“防”上下足功夫。

针对基层消防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意见强调,要构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通过明确乡镇(街道)将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消防救援站防消一体、政府专职消防员辅助执法、下派消防力量到乡镇等“组合拳”,打通“防救”链条,坚持“防救”并举,同时明确支持地方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充实基层消防专业力量。

对每起重大亡人火灾实行挂牌督办

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副司长王天瑞表示,意见明确提出,消防部门依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主要目的是更好地推动问题整改,坚决防止火灾事故重蹈覆辙。

王天瑞表示,下一步,将健全完善较大亡人火灾备案审查制度。较大火灾调查主体是市级人民政府,从今年起,对每起较大亡人火灾,国家消防救援局将启动协作机制,调派专家参与指导,各地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审议前要报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查,严防调查浮于表面、问责蜻蜓点水、警示通报秘而不宣,坚决防止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避重就轻,确保调查质效。

此外,将严格落实重大火灾挂牌督办制度。对每起重大亡人火灾,国务院安委会将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性质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实行提级调查。调查结案后,在向社会公布火灾调查报告的同时,还将公布火灾的真相和细节,以专业调查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透明守护公平正义。

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

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副司长孙毅军介绍,针对近年来一些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意见对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单位自主管理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引导单位从“他律”向“自律”转变,从被动监管走向主动治理。

针对连片“九小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如沿街门店、老旧住宅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消防安全主体,孙毅军表示,国家消防救援局将创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和自防自救力量,推广新型智能化消防产品,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孙毅军表示,将切实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督促其依法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培养社会专业人才,助力单位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的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国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火灾起数、亡人数、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起数、重特大亡人火灾起数等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7.6%、9.5%、13%和20%。

(本报记者 姚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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