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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旧小区消防兜底,民生实事更需落实护航丨九派时评

文/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4月8日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一则消息备受关注:针对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消防基础薄弱、隐患突出的问题,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提出创新举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和自防自救力量,推广新型智能化消防产品,并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鄂州市消防宣传员正在指导居民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 汪澜/摄

基层消防创新举措的出台,源于对现实痛点的精准回应。数据显示,全国80%以上的火灾发生在乡镇、村(社区)、“九小场所”、自建房等基层单元,而老旧小区与经营性自建房,更是隐患的重灾区与悲剧的高发地。老旧小区多建成于上世纪八90年代,规划设计标准偏低,消防通道被私家车挤占、电气线路老化、消火栓无水可用等问题普遍存在,再加上部分业主私自改变住宅用途,私设家庭作坊,进一步加剧了火灾风险。经营性自建房则多存在违规住人、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隐患。

此次政策创新的核心,在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市场化手段,补齐基层消防公共服务短板,将原本分散、无力承担专业消防成本的个体单元,整合进一个区域性的智能防控网络。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意味着不要求每个小区、每栋自建房都单独建设昂贵的消防控制中心,而是就近共建、资源共享,降低单点成本。自防自救力量的建设,则是把消防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推广新型智能化消防产品,则体现了技术赋能治理的思维,将消防安全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

消防安全从来不是抽象的政策名词,而是基层民众最朴素的安全感和美好生活的基本诉求。老旧小区的居民多为老年人、低收入群体,他们无力承担单独整改消防隐患的成本,经营性自建房的业主,同样难以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专属消防设施。政府主动牵头,通过购买服务、推广适配的智能化产品,将消防保障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本质上是兜底民生底线,让弱势群体也能享有平等的安全保障,让消防安全成为与水、电一样重要的基础设施,避免让消防隐患成为悬在头顶的利剑。

当然,好政策的生命力关键在于落实。首先是资金保障的可持续性。政府购买服务,钱从哪儿出?如果变成一次性投入,后续运维又断档,智能化产品“装而不用”,可能沦为“形象工程”。其次是资源共享的协同性。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如何划分责任范围、明确响应流程,避免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推诿扯皮,是必须解决的难题。同时,自防自救力量的培育也需常态化。若仅停留在简单培训、发放器材,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关键时刻可能难以发挥作用。

消防安全无小事,民生保障大于天。站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维度审视,基层消防工作的创新实践,既是应对现实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期待各地在落实过程中,既能守住资金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的底线,也能兼顾适配性、普及性、长效性的要求,让共享消防控制室真正成为基层安全的“智慧大脑”,让智能化产品真正成为守护民生的“智能哨兵”,让每一个生活在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消防基础薄弱地方的人,都能切实感受到安全与安心。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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