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
4月1日16时许,漯河交警六大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面包车有超员嫌疑,便示意该车辆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人数为5人,实载人数为6人,超员1人。
驾驶人称车辆搭载的都是附近干活的工人,为图一时方便就让工友们挤上了车。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详细讲解车辆超员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重心不稳,极易引发侧翻、爆胎等交通事故,且超员人员无法得到安全防护,事故伤亡风险大幅上升等危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漯河交警六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责令其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南阳
2026年4月1日20时23分许,镇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杨营镇尹营村附近处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发现,一号牌为豫RD1**18小型新能源轿车驾驶人浑身酒气,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毛某军于当天晚上18时许在家中吃饭,期间饮用了一杯白酒,之后驾驶车辆行至上述位置被民警当场查获。之后,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毛某军在2016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依法对毛某军做出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来源:河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