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3月17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暂停森淼(山东)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森淼药业”)的盐酸倍他司汀片采购资格的通知。
具体信息显示,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通知各医药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上海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操作办法》文件规定,于2026年3月18日0点暂停森淼药业的盐酸倍他司汀片采购资格,其规格包装为8mg*12片/盒,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固体药用复合硬片及药用铝箔包装;生产企业为森淼药业。
此外,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同在3月17日,森淼药业被罚,处罚机关为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森淼药业的违法事实为: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济历)应急罚〔2026〕2号。
对此,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8号第A档,对森淼药业罚款柒仟元(¥7000)整。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森淼(山东)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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