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我国迎来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十年间,从《国家安全法》的全面实施到《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迭代完善,从技术革新到全民意识的觉醒,网络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柱。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如何以法治为盾、以素养为矛,筑牢网络强国的安全防线,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必答题。
网络安全绝非“空中楼阁”,其根基在于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执行。2017年施行的《网络安全法》首次将网络安全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而2025年的修正草案则进一步细化责任边界,强化对数据泄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破坏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新增条款明确,若因企业失职导致关键基础设施丧失主要功能,最高可处以千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这种“长牙齿”的法规,不仅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更彰显了国家以刚性制度守护网络空间的决心。
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为“数字公民”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该法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需取得“单独同意”,禁止通过自动化决策实施不公正待遇,并要求跨境数据传输必须通过安全评估。这些条款直击数据滥用的痛点,既平衡了技术创新与隐私保护,也为全球个人信息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法律是外部的约束,而全民网络安全素养的提升则是内生动力。当前,网络钓鱼、信息泄露、谣言传播等风险与日常生活深度交织。对此,国家通过安全教育日等载体,推动防护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例如,“密码安全要牢记”“陌生链接勿轻点”等六条倡议,以通俗语言将复杂的安全逻辑转化为行动指南。
值得关注的是,公众意识已从“个体防范”向“社会责任”延伸。越来越多网民主动举报网络诈骗、抵制虚假信息,形成“清朗空间人人共建”的良性循环。这种转变背后,既是法律威慑的成果,也是文化认同的体现——正如昆明市委国安办所言,“文化安全是民族精神的防线”,而网络安全素养正是数字化时代文化自信的基石。
尽管成就显著,挑战依然严峻。境外势力渗透、新型技术滥用、跨境数据风险等问题交织,要求我们以更开放的视野完善治理体系。一方面,需加强国际合作,推动规则互认,如《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提出的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路径;另一方面,应深化技术攻关,在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领域抢占安全制高点。此外,平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至关重要。修订后的《网络安全法》新增“从轻减轻处罚”条款,鼓励企业主动纠错,体现了“惩教结合”的治理智慧。这种包容性监管,既守住底线,又为创新留出空间,正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理念的生动实践。
十年前,“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论断振聋发聩;十年后,法治与素养的双轮驱动正将网络强国梦想照进现实。站在新的历史节点,我们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织密法律之网、提升全民之智,让安全成为数字时代的最大公约数。唯此,方能在波谲云诡的网络空间中,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数字长城”。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疾风(武汉市江夏区“青苹果乐园”网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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