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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幼萍向大会提交建议 推动破解60岁以上农民工务工难题

(受访者供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成龙

“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年龄超过60岁就无法继续在工地干。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关乎超龄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障,也是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的现实需要。”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百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幼萍向大会提交《关于尽快实施〈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规定〉的建议》。

从2023年起,张幼萍就在关注超龄劳动者打工难题。“60至65岁的农民工群体,家庭养老、医疗等开支压力较大,务工收入是他们家庭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普遍有强烈就业意愿。”她在调研中发现,农民工年龄一旦超过60岁,往往面临着工地“拒收”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建筑工地领域,在工厂、养老护工等领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我今年58岁,妻子和我同岁。因为超过60岁就没法在工地继续干了,所以回老家找找机会。”2月24日,在安陆市举办的一场招聘会上,在深圳工地打工多年的陈师傅想回乡找一个对年龄“卡得不严”的岗位。他的妻子则在两年前就辞掉了工地的工作,如今在安陆一家餐馆当服务员。

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关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让张幼萍欣慰的是,这个问题正在逐步破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去年7月31日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内容,提出加强对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的保障。

去年12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年龄超过60周岁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每年体检一次,并将体检报告提交考核发证机关。该《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张幼萍建议,加快推进《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修改完善与正式出台工作。同时,制定超龄劳动者就业岗位指导目录和限制进入高危行业清单等配套实施细则,重点破解超龄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险参保、工伤维权赔偿、劳动报酬保障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超龄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超龄劳动者“就业有渠道、权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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