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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拒绝“添堵”!请让“生命通道”畅通

什么是“生命通道”

“生命通道”是守护生命安全的重要通道。包括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等:

✅ 消防车通道:指供消防车灭火救援时通行的道路。事故发生后,可确保消防车畅通无阻,迅速到达现场,为及时灭火救援创造条件。

✅ 安全出口:指符合规范规定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减少火灾损失。

✅ 疏散楼梯(间):是指具有足够防火能力,可作为竖向通道的室内楼梯和室外楼梯。一般包括敞开楼梯、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楼梯。

✅ 防火门:指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防火门除具有普通门的作用外,更具有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作用,可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的蔓延,确保人员疏散。

生命通道是人员生还的希望

一旦受阻恐将酿成惨剧

一起回顾这些

因生命通道不畅酿成的惨剧

相关案例

细数过往

类似的案例

已不止一次发生

案例一:2025年6月,浙江温州,一装修业主在电梯口以及疏散通道堆积装修杂物,消防员及时上门劝说,该业主立即清理了杂物。

案例二:2024年3月,北京海淀,消防员联合街道工作人员在筒子楼中清理出3吨杂物。

阿消普法

小区的公共走廊、疏散通道

不仅是出行路,也是“生命路”

堵塞疏散通道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如何举报隐患

若群众发现火灾隐患

应该如何举报投诉?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文件要求,“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已归并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相关举报投诉和业务咨询。

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十分重要

为了您和身边人的安全

请谨记下方安全提示

来源:宁夏消防

本期编辑:彭雅茹

审 核:王 雨

签 审:陈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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