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总结大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上,阳新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对该县法院浮屠街法庭法官邢国远的失实举报情况进行公开澄清。
对邢国远的失实举报,与去年判决的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有关。去年6月,原告某环保材料公司与被告马某达成运输协议,约定由被告运输一批二次加工的刨花板材。运输途中,恰逢天气下雨,因被告未盖好雨布,导致案涉部分板材被雨水淋湿,造成一定损失。双方对于违约责任及赔偿等产生分歧,遂对簿公堂。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阳新法院认为案涉板材损失不应由被告一人承担,但由于难以认定被告尽到了充分、有效的防护义务,被告应向原告支付1.4万元。此后,被告向黄石中院提起上诉,最终以向原告支付1万元调解结案。
然而,被告对该案一审判决不满,捏造事实向阳新县纪委监委举报承办法官受贿,县纪委监委受理后,认真分析研判、多方核查取证,核查结果为被告反映情况失实。
(杨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