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到来,既是同学们休整身心、欢度佳节的宝贵时光,但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涉儿童、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风险升高。记者获悉,为切实保障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深圳交警提醒全市家长,务必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和出行风险防范。
记者了解到,假期是青少年学生违规骑行事故的高发期。国内多地法院判例显示,未到法定年龄骑行,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被判全责,还要承担不可估量的民事赔偿责任。如在福建一地,年仅12岁的小王使用父亲的身份信息在某共享电动自行车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后,扫码解锁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小黄外出。行驶过程中,小王在右转弯时,与正在横穿马路的张奶奶发生碰撞,导致张奶奶受伤。法院认定,小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的强制性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小王的父母判赔张奶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7万元。
交管部门特别强调,法律规定的交通工具使用的年龄限制,是基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与道路交通安全的现实需要,是一条必须严守的“生命线”。特别是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家长务必看管好孩子和家里的交通工具,不要自认为“孩子大了”,就把车钥匙交出去,这既是保护自己避免发生悲剧,也是保护自己的家庭避免承担巨额赔偿。
安全是快乐假期的 “通行证”,孩子的平安健康是家庭幸福的基石。深圳交警提醒每一位同学牢记交通规则,时刻将安全放在心间,也请家长以身作则,做好日常监督、安全教育与出行叮嘱: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低头使用手机;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遵守乘车规范,有序上下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不向窗外抛掷物品,拒绝乘坐无牌无照、超员超载车辆;不要在车辆停放的区域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远离货车,避免进入车辆盲区;不要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滑板车、滑轮等滑行工具。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解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