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某社交平台上
刮起一股“爆改消火栓”风潮。
在已发布的图文中,
网友们为了美观、增加储物空间,
有将入户门前消火栓改色、
改装成镜子样式的,
有在消火栓箱门板前安装百叶帘、
洞洞板的,
甚至还有在消火栓前做一排收纳柜的。
而大部分改装,
都未设置明显标识。
(社交平台上,有网友分享所谓的“装修经验教程”)
央视网《新闻+》记者以“装饰消火栓”“消火栓改造”为关键词在平台检索发现,多数改造方式都以遮盖为目的,甚至追求达到近乎“隐形”的效果:有些住户使用贴纸、颜料、软镜、麻绳等材料改变消火栓本身颜色及外露形状;有些住户选择购买装饰画、百叶窗、木饰面板等装饰,遮住消火栓凸起部分。
以上这些“作业”真的能抄吗?
答案当然是——
不可以!!!
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的作用是在发生火灾时
消防救援人员能在最快时间内取水灭火
因此消火栓的一个基本原则为
必须要有醒目的标志
而经过改造后
可能导致消防救援人员
无法第一时间找到消火栓
从而影响火灾的扑救
除了爆改消火栓外
小区内有一个更普遍的影响消火栓使用现象
“圈地”
在多栋居民楼内
不少居民在楼道内安装了防盗门
将部分公共空间划为私人区域
其中有的消火栓也被划归到了内部
消火栓“爆改”的行为
容易损坏消防设施
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就可能延误灭火时间
阻碍消防救援,增加火灾损失
然而在现实中
除了封闭、遮挡消火栓
还有一些挪用、损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1
消火栓“兼职”收快递
2
室外消火栓取水洗衣服
3
安全疏散标识被人为破坏
4
私自挪用应急照明灯
5
消防喷淋悬挂衣物
以上人为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都可能构成违法!
如此“爆改”有何法律风险
一起来看看
对此,中国消防官方账号发文提醒,消防器材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的一道牢固防线,亦是火灾发生时的“救命稻草”,一旦发生损坏等情况,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王玥美表示,一般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消火栓。即便部分住户仅改变外观,没有改装消火栓内部的消防设备,这种行为仍然可能会影响消防设施的识别和使用效率,造成不可预估的后果。
再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委会委员包华律师的专业解读。
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消防供水装置,是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重要装置。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为了美观或增加储物空间封闭、遮挡消火栓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现实中,一旦意外情况发生,这些“爆改”后的洞洞板、收纳柜等设施,极易阻碍消防救援,造成严重后果。我国消防法指出,个人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因“爆改”行为导致损害后果,行为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其行为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直接责任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大家,消防器材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了美观,跟风“爆改”也要严守法律底线,不可拿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室内消火栓虽然平时看起来不起眼
但到了发生火灾的关键时刻
它能够起到“灭早、灭小、灭初起”的重要作用
成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守卫者
消防软管卷盘的正确使用方式
快来学习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