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应急管理局12月21日发布声明:
声 明
近期,发现不法份子以“国家应急救援局(济宁应急管理局)”名义发布招聘信息,明确“薪资待遇、招聘要求、退出安置机制”等内容,工作地点为“济宁应急救援局”。
该内容对我单位正常办公造成干扰,亦对社会公众构成了误导与欺骗。现郑重声明如下:
1、济宁市应急管理局从未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2、敬请广大应聘者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3、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发布上述信息的单位(人员)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