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我们在行动”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组重点检查辖区内消防产品经营者主体资格、销售商进货查验登记制度落实等情况,对于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销售单位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销商进行依法查处。并依据《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对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型式检验报告、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各销售经营单位要规范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三无”产品。要强化消防责任意识,做好日常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杜绝消防产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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