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每一个具体的制度、每一次履职与互动、每一点基层治理的细枝末节,都在诠释着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磅礴力量,都如强劲的脉搏,自下而上传递着宪法精神的温度与力量,直至国之经脉、民之心中。
以制度为桥,构筑宪法实施的“四梁八柱”。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以“生命”为喻,浅显易懂地阐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精神、理念、原则和规范,是保持宪法持久生机活力、保障宪法权威尊严的最根本方式。今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是推动宪法落地生根的关键制度桥梁。它将学习宣传宪法确立为一项常态化的国家责任与法治工程。制度,如同精密的齿轮,驱动着宪法原则有序转化为社会运行的具体规则。湖北将宪法宣传与流域保护、绿色发展等重大战略紧密结合,正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的生动写照。它确保了宪法精神在治国理政各领域、各环节都有坚实的着力点,实现了从“软倡导”到“硬约束”的升华,不断夯实着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以人民为钥,激活基层治理的“法治细胞”。再完善的制度,也需要人民的拥护与践行。在法条与实践之间,“人”是最灵动、最关键的变量。遍布城乡的“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便是手持“金钥匙”的基层先锋。他们是卓越的“翻译官”与“调解员”,用乡音俚语翻译法言法语,用家长里短诠释权利边界,让宪法从厚重的文本中走出,稳稳扎根于生活的沃土里。从解释土地权益到调解邻里纠纷,他们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在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中变得具体可感。正是这些活跃的“法治细胞”,将制度的能量传递至社会治理的末梢,推动宪法精神在解决具体纠纷、调节复杂矛盾、满足实际需求的过程中,变得可触摸、可信任、可依赖,让文本中的宪法“活”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这何尝不是宪法中“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鲜活、最朴素的注脚?
以法治为效,丈量宪法信仰的“民心刻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宪法是否真正转化为实践,最终的评判标准在于治理实效与民心向背。通过法治途径切实解决问题、增进人民福祉、赢得人民认同,才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价值所在。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创建的导向来看,法治建设的重心正从形式完备转向实效彰显。让营商环境因公正司法而持续优化,让基层矛盾在法治框架内得到高效化解,让每一位市民在办事维权时感受到便捷、公平与尊严,正是实效的具体体现。当人民群众能因公正判决而重燃对生活的信心、因依法调解而冰释前嫌、因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而对未来充满期待,宪法就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文本,而是守护人民切身利益的坚实盾牌。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一次次在法治实践中得到回响时,宪法的信仰也在这无声的共鸣中悄然筑牢。这把以“治理效能”和“人民满意”为刻度的标尺,正是衡量宪法实施深度与广度的根本标准。
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从法条到实践,是一场需要制度保障、人民奋斗与实效检验的持续奔赴。我们理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这座宏大桥梁最坚定的建设者、最细心的养护工,以“致广大而尽精微”的实干,让生生不息的宪法脉搏持续跃动。这法治之光,必将普照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林秋晓(武汉市江汉区“西北湖学社”团队、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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