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谢明月)近日,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富康大道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酒后驾驶员为逃避处罚,如“戏精”附体拒不配合民警检测。最终,经抽血检测,其涉嫌醉驾。
12月3日21时许,一辆小轿车缓缓驶入检查区,通过打开的车窗,民警明显闻到车内飘散出阵阵酒气,示意驾驶员李某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核实相关证件过程中,李某某神色慌张、言语含糊。
面对民警出示的酒精测试时,李某某突然“戏精上身”。只见他时而瞪大双眼、紧锁眉头,时而撇嘴耸肩、故作艰难,每当将测试仪凑近嘴边,都只做夸张表情,但口腔并未吹出气体,导致检测多次中断。期间,民警多次向其示范正确吹气方法,但他仍心存侥幸,以各种夸张举动拖延时间,企图逃避处罚。
在多次劝导无效后,民警依法将李某某带至就近医疗机构抽取静脉血样送检。12月6日,民警收到鉴定中心发来的检测报告,李某某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李某某将面临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襄阳交警提醒,饮酒驾驶不仅威胁自身安全,更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隐患,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守护道路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