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当火灾发生且伴有浓烟时,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便是被困人员救生、逃生的重要工具之一。它可以过滤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大大增加人们的逃生几率。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今年第五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看到,多起案例与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有关。
2024年12月3日,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某酒店使用的“TZL30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材料阻燃性能、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连接强度不合格。雨花区市场监管局于今年1月15日收到天心区市场监管局的案件线索移送函。上述产品来源于雨花区某消防器材供应站的某消防器材供应店。该店老板通过微信下单购买“TZL30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共376具,并于2023年5月10日以26元/个销售给某酒店,销售金额9776元。老板在知晓产品不合格后,于今年1月6日为该酒店更换376个“兴安TZL30C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并召回372个(抽检4个未能召回)不合格的“TZL30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本案能查明的涉案货值金额9776元,无违法所得。今年4月27日,雨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消防器材供应站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 TZL30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372个,罚款9776元的行政处罚。
另一起典型案例同样发生在雨花区。2024年12月27日,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交办通知,显示湖南某公司售往某医院的一批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中一氧化碳防护性能项目抽检不合格。经查明,湖南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从中山市某公司购入过滤式自救呼吸器2200个,购入单价为18元,销售单价为21元,销售数量为2200个,销售货款共计46200元。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该公司主动重新采购合格商品并配送至该医院。本案货值金额46200元,因当事人已主动更换合格产品,无违法所得。雨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这家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批次过滤式呼吸器(规格TZL30,生产日期2024年4月)2196个,罚款462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消防救援机构与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共同致力建立良好的消防产品市场秩序。这些案件的查处,使该使用场所认识到使用合格消防产品的重要性,使经营者认识到产品进货查验的重要性,有效震慑了此类消防产品领域的违法行为,对忽视消防产品安全的单位起到警示作用。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购买安全放心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核心选购标准是认准3C认证。3C认证是国家强制性认证,是产品合格的基础。消费者购买时务必检查产品本体或包装上是否有清晰的3C标志,并通过登录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官网(cccf.net.cn)或国家认监委官网(www.cnca.gov.cn)查询证书编号。消费者再扫描产品包装上的“S”标志二维码,核对信息是否一致。
此外,购买时还要确认防护时间,选择防护时间至少为30分钟的产品,型号中通常带有“30”标识(如TZL30),这表示其能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有效过滤有毒气体30分钟。在检查生产日期与有效期时要注意,该类产品有效期一般为3年。购买时务必查看生产日期,优先选择近期生产的产品,以确保更长的实际使用时间。在查看包装与标识时,要选外包装密封完好、内部真空袋无鼓胀以及破损或漏气的,包装内还必须包含使用说明书和明确的警示语,例如“本产品仅供一次性逃生使用,不能用于工作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