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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形成省内应急航空一小时救援圈,稳步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驻穗记者 姚嘉莉 文/图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2月4日上午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4日下午,记者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应急直升机采购,完善全覆盖的航空基础设施体系,着眼“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瞄准“快用、多用、好用”航空应急力量的目标,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形成省内应急航空一小时救援圈,全力打造航空应急救援“拳头”力量。

《条例》为应急救援插上“科技翅膀”

“为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条例》从技术支持、基层建设、人才保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条例》将为应急救援插上“科技翅膀”。《条例》明确政府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应用,推动应急管理系统集成和数据融合,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隐患辅助识别、预警预报自动提醒、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智能服务;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现代技术手段等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强应急机器人等急需技术攻关。为适应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救援需求,规定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构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镇村直升机起降点布局和建设,拓展直升机、无人机等在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条例》提出,建立社会动员机制,组织各方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捐赠物资、资金,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发挥专业人员在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广东已建成覆盖全省的“智慧应急”平台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刘永生介绍,广东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建成森林灭火、三防抢险、应急航空救援等13类专业的救援力量,组建应急救援力量1565支、8.1万人、装备11.8万台(套),初步形成专常兼备、高效协同的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体系。173支社会应急力量纳入“一张图”统筹管理。建设完善1.2万余个直升机起降点,初步构建“覆盖全省、直达镇村、分级分类”的应急航空救援直升机起降网络。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成投用,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加速推进,区域应急救援支撑能力持续提升。

刘永生表示,近年来,广东省持续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已建成覆盖全省的“智慧应急”平台,接入整合44个部门(单位)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交换总量达7.56TB。下一步,广东将继续加大投入,重点推进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提升应急管理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包括加快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融合平台建设,构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数据专区,建立灾害链和预案链的综合分析模型,建立形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预警“一张图”等。

“目前,广东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刘永生透露,全省目前已建成并纳入全国应急避难场所辅助调度系统的应急避难场所25687处,有效避难面积达12665万平方米,可容纳人口达5000万人。其中,紧急应急避难场所17683处,短期应急避难场所6717处,长期应急避难场所1287处。市县镇3级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达到全覆盖。下一步将推动各地开展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进一步摸清应急避难资源,推动将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纳入各地空间规划,通过合理规划布局,提升市县镇村4级应急避难体系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同时按照国家关于应急避难场所的一系列标准开展场所建设和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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