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部署,以“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为核心要义,将平安中国建设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全局,既为政法工作划定了实践坐标,更蕴含着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活力与秩序的深层治理智慧。深入学习贯彻这四大部署,不仅要把握具体要求,更要领会其背后的战略考量、价值导向和实践逻辑,真正把思想共识转化为履职担当的自觉行动。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本质是构建“内外兼修、攻防兼备”的安全屏障。全会强调“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核心是打破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界限,实现各领域安全的统筹联动;“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本质是为国家发展营造稳定的外部环境,让中国企业和公民在国际交往中“有法可依、有盾可守”;而“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斗争”,则彰显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定决心。从实践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实施、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建立,都是这一部署的生动落地,既守住了国家安全的“底线”,也拓展了发展的“空间”。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体系的健全,关键在于实现“制度硬约束”与“治理软实力”的有机统一,既靠严密的机制防范风险,更靠强大的共识凝聚合力。
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核心是守住“发展根基、安全底线”的关键环节。如果说健全体系是“面”上的布局,那么重点领域能力建设就是“点”上的突破,体现了“抓主要矛盾”的治理思维。政治安全是“根”与“魂”,将其摆在首位,就是要确保国家政权稳定、意识形态安全,为一切发展提供根本前提;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等安全,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和发展可持续性;而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等系统性风险,则是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要求”。这些重点领域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这背后正是“重点突破、系统防控”的治理逻辑,即通过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能力,以“点”的稳固支撑“面”的安全,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彰显的是“以人民为中心、以预防为先”的价值导向。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这一部署始终围绕“人”的需求展开,既回应了群众对安全的迫切期待,更体现了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从“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针对的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彰显了“零容忍”的治理态度;从“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到“强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聚焦的是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非传统安全风险,体现了“防患于未然”的治理智慧;而“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则着眼于长远,通过“教育、感化、挽救”的方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夯实社会长治久安的根基。同时,这一部署还强调“治理水平”的提升,意味着公共安全治理正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延伸。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关键是激活“共建共治共享、党建引领基层”的治理活力。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这一部署的深层含义,是构建“多元参与、协同发力”的治理共同体。“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核心是明确政府、市场、社会的角色定位,让群众从“治理对象”变为“治理主体”;“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是适应社会结构变化的必然要求,通过党建引领将新兴群体纳入治理体系,既保障其合法权益,也激发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则抓住了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让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服务保障在基层落地。从实践中看,不少地方推行的“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架构、“红色议事厅”“网格员+志愿者”模式,都是这一部署的生动实践。这些创新之所以有效,关键在于找准了“党建引领”与“群众参与”的结合点,既发挥了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又尊重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实现了“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从而达到让社会既井然有序,又充满生机。
学习全会精神,深刻感悟最终要转化为实际行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应该立足岗位实际,把四大部署细化为具体举措,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主动作为,筑牢内外安全防线;在守护重点领域安全上精准发力,保障发展大局稳定;在提升公共安全治理上持续用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在完善社会治理上深耕细作,激活基层治理活力。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以高质量政法工作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让平安中国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清江剑”团队负责人、湖北省散文学会会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联第五届作协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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