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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跳江救人不幸牺牲,家属拟获百万抚恤奖金!事迹公示

10月30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经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研究,拟确认洪文波、赖仁青的见义勇为行为符合《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向洪文波家属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100万元,向赖仁青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4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5日。

洪文波。

男子为救跳江女子牺牲

洪文波,男,殁年43岁,广州市海珠区人。3月1日凌晨3时40分许,刘某丽(女,24岁,江苏南京人)因心情低落,酒后在广州人民桥跳江轻生。刚好,洪文波与曹某华、陈某杰、谭某宇、黄某荣等人在附近塔影楼旁边的广场处喝咖啡聊天,听到从人民桥西侧引桥处传来重物掉落江中的声音后,立即循声查看,发现刘某丽从落水处顺着水流漂到了他们所在广场对出的水面,并在水里不停地挣扎着喊救命。

洪文波见状马上脱掉外套和裤子跳进江中游向刘某丽进行救援。曹某华(男,36 岁)也紧随其后跳入江中救人,陈某杰(男,36 岁)、谭某宇(男,40岁,均广州人)、黄某荣(男,38岁,广东云浮人)3人则在岸边找来救生圈,抛给江中的洪文波和曹某华。

此时洪文波已游到刘某丽身边,因距离岸边太远,无法接住岸上抛下的救生圈。随后,他奋力拉着刘某丽往西堤码头停放船只的位置游去,游了一段距离后,洪文波与刘某丽被水流冲散。

曹某华离岸边较近,接到救生圈后快速游到刘某丽身旁,将其拉住游到西堤码头一艘船旁,与船上的陈某杰、黄某荣合力将刘某丽救上船。而洪文波则因体力耗尽被江水冲走不幸溺亡。

3月17日,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确认洪文波的行为为见义勇为。

辅警骨折后坚持转移村民

赖仁青,男,汉族,现年 41岁,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人,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江湾派出所辅警。

2024 年4月20日9时许,江湾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江湾镇主街的有房屋被山上倾泻的泥沙推倒。交班后正准备回家的赖仁青听到后,主动与派出所值班民警张某东、辅警赖某利赶往现场处置。

江湾派出所紧急转移群众到派出所。

此时,通往主街的道路已被齐腰的泥浆淹没,但赖仁青等3人没有犹豫,迅速拿上救援装备,冒着可能发生二次滑坡、塌方的危险,艰难前行。当来到距现场只有十余米时,大量泥沙、岩石突然从山上倾泻而下,裹挟着停在路边的一辆汽车,径直将赖仁青撞向路边栏杆。栏杆被瞬间撞断。

赖仁青不顾个人伤势起身后,和张某东、赖某利蹬着齐胸的泥浆赶到江湾镇瑶族村,发现周边还有十几名村民尚未安全转移,此时齐胸的泥浆还在上涨,如不及时转移后果不堪设想。赖仁青随后忍着胸口剧痛组织村民转移,并对张万东、赖和利说:“你们先带大家去安全的地方,我没事”。等村民全部安全转移后才由张万东、赖和利护送回派出所。

三天后,在多方救援力量协助下,赖仁青被直升机紧急送往粤北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右侧第 5-8肋骨腋段骨折(经鉴定伤残等级为10级)。

同年9月10日,韶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确认赖仁青的行为为见义勇为。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敖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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