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消防执法公开系统获悉,10月24日,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陕化煤化工集团”)收罚单,其违法行为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处罚机关是渭南市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陕化煤化工集团的被处罚事由栏显示,2025年9月24日,渭南市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陕化煤化工集团进行了检查,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指出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水泵房值班室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办公楼七楼楼梯道防火门缺少闭门器和顺位器,部分防火门未填充,检查人员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要求进行整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其已收到。
对此,渭南市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相关规定,给予陕化煤化工集团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华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6号。
据陕化煤化工集团官网介绍,2006年6月,在陕西省委省政府大型企业资产战略重组中,其加入陕煤集团,成为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氨压缩机组、合成气压缩机组、二氧化碳压缩机组三大核心关键设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元料浆煤气化、荷兰斯塔米卡邦二氧化碳汽提主要装置技术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成为集煤化工、磷化工、精细化工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34871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振江,由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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