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赵晓丹济南报道
10月14日,记者从济南政策例行吹风会获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济南市制定了 《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动介绍,近年来,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建设应急避难场所630处,面积达2100余万平方米,建成区人均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国家标准人均1.5平方米),为泉城人民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该《办法》共计27条,涵盖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全链条、各环节,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三个聚焦、三个构建”特点。一是聚焦“科学布局”,构建总量充足、覆盖全面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规划是前提,布局是关键。《办法》从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场所选址、明确建设标准等三个维度作出制度性安排。二是聚焦“规范管理”,构建权责清晰、动态高效的日常管护机制。应急避难场所“建得好”更要“管得好”。《办法》通过厘清多方责任、细化管护要求、强化动态监管等三个方面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常态化保持良好备用状态。三是聚焦“高效应急”,构建快速响应、保障有力的启用处置流程。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避难场所的快速启用和高效运转,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办法》通过规范启用程序、强化生活保障、完善临时补充机制等三个方面建立了全流程应急处置机制。
好的法规制度,有效落实是关键。这部规章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协调推进。
一是强化宣教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将把《办法》宣贯工作纳入普法宣传和应急管理宣传重点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方式,以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会公众介绍《办法》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帮助大家清楚了解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流程,共同提升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宣传《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应急、人人参与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落实措施,推动《办法》落地见效。根据《办法》要求和本地区实际,将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安排、标准要求、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应急局将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信息数据库建设,并定期组织场所评估和应急演练;市各相关部门也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日常管护、应急保障等工作;各镇(街道)及场所产权人、管理人将认真履行管护责任,确保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完备、功能正常运行,为市民应急避险提供可靠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办法》执行刚性。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将更加注重制度衔接与工作协同,完善常态化督导检查和评估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市应急管理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推动各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管理、定期调度等方式,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成效,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注重强化服务意识,在督导中帮助基层改进提升、补齐短板,切实保障《办法》平稳实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