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10月11日,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蒂升电梯深圳分公司”)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处罚事由是“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深汕处罚〔2025〕特设31号。
内容显示,蒂升电梯深圳分公司所收罚单的处罚名称为“未按规定实施电梯救援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对其罚款38000元。
蒂升电梯官网介绍,蒂升电梯1995年进入中国,随着业务和生产能力的快速增长,其在全国有约10,000名员工,三个生产基地,公司产品包括客用及货用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并为各种产品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方案。依靠密集的分公司、办事处网络、技术雄厚的本地化工厂和全球技术服务中心,蒂升电梯为所有的产品系列提供新梯安装、更新改造和维修保养服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于2001年,负责人黄征琴。其母公司——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5973.3万美元,法定代表人JUERGEN BOEH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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