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夏中华、通讯员杨军、王僳僳)9月29日,咸宁首张、全省首批鄂林碳票完成签发,这意味着承载森林生态价值的碳票具备全省跨市域交易条件。
碳票是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以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量化碳汇能力,具有交易、质押、兑现、抵消 等权能。碳票将森林固碳功能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凭证,代表林地林木吸收二氧化碳的量化收益权,相当于森林生态价值的“身份证”。
咸宁签发的首张鄂林碳票(咸宁)项目由通山县城发林业有限公司开发,名称为通山县鄂林碳票(咸宁)开发项目(第一期),地点包含通山县北山林场、大幕山林场等 14 个林场,项目总面积 12.666万亩,项目计入 期20年,核算期第一计算期5年,减排量14.82万吨,预期总减排量59.30万吨。
“碳票”变“钞票”。当天,通山农商行为通山县城发林业有限公司首期(5年)授信1亿元,预计计入期20年的授信将超4亿元。后期,授信可达4亿元。
今年8月6日,湖北省林业局制定了《鄂林碳票开发工作指南(试行)》及配套的《鄂林碳票方法学(试行)》。鄂林碳票是指对省内符合条件的林地,按照特定方法学计量监测,经主管部门核查备案后,确认其在特定时期内固碳增汇成效的凭证。在此背景下,咸宁积极探索试点。
“与前期省内其他县市开发的碳票相比,本次咸宁碳票采用全省统一核算方法,签发后具备全省跨市域交易条件,有望让碳票更快‘流转’、更好‘增值’。”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碳汇分院院长马江说,后续,全省各地将陆续根据本地森林资源优势逐步签发鄂林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