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褒扬他们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从最初的7人发展到500余人,从创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到推动建成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这不仅仅是一支团队21年的坚守,更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甘于奉献的公仆精神。真正的为民服务,始于主动靠近,成于持之以恒,最终落脚于为群众解难题、为社会谋福祉的实际成效中。
为民服务不是被动地等群众上门,而是主动靠近需要帮助的人。“如果知道这是犯罪,我肯定不会去干的。”21年前,法庭上一位少年的哭诉,让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久的梅玫意识到,许多未成年人因恐惧、无知或无助而沉默,许多隐患潜伏在日常生活中不易察觉的角落。他们不能只做办案的检察官,还得做孩子的守护者。于是,有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莎姐”热线、信箱,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了“法治副校长”们风雨无阻地走进课堂,用生动的案例在孩子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有了检察官们对涉罪未成年人耐心细致的帮教,不抛弃、不放弃,努力照亮每一个迷途少年的归途。这种“主动靠前”,体现的是一种将“分外事”视为“分内责”的担当,是将工作指标转化为内心责任的自觉。它要求公职人员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强烈的同理心,主动发现需求,提前介入干预,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真正变“被动响应”为“主动守护”。
作为人民公仆,工作从来不是机械地照章办事,而是用心“看见”每个服务对象背后的期盼。检察官们面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没有选择固守“一亩三分地”,而是以21年的不懈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这才有了渝检护未队的故事。他们建成检警医“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温馨的“避风港”一次性完成询问取证,同步接受救治和心理疏导;他们意识到家庭环境会对青少年成长造成较大影响,便研发“家庭成长环境风险防控一件事”数字模型,在全市推广;他们依法办理全市首例网络传播淫秽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净化孩子成长网络环境。这些首创性机制的背后,是对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权利的深切关怀,是对“天下无讼”、天下无未成年人受害的理想追求。作为人民公仆,他们不仅是现有政策的执行者,更是完善治理体系的创新者,通过推进制度进步让更多人受益,实现“源头上”的守护。
人民公仆的价值体现,从来不在胸前的徽章有多闪亮,岗位有多么体面,而是帮群众解了多少难,为社会做了多少有意义的事。渝检护未团队的成员们大多是平凡的人,但他们对孩子们的爱和坚持,将平凡的岗位变成了守护万千家庭希望的舞台。他们的工作价值,已经无法用办案数量来衡量,却展现在因帮教而重返校园的少年笑脸里、融入经调解重归于好的家庭氛围中、镌刻在因他们的努力而变得更加安全的校园环境上。这种价值是内敛的、深沉的,它源于对初心的坚守、对使命的担当。它提醒每一位公职人员,真正的荣誉,是服务对象的真心认可,是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是在时代画卷上所留下的服务于民的奋斗笔触。
这种“看见期盼、落到实处”的精神,不是渝检护未团队的专利,而应是所有公共服务领域从业者的共同追求。当前,社会结构加速分化,群众需求更加多元,治理场景日益复杂,无论是直面居民的社区干部、服务一线的窗口办事员,还是谋划长远的政策制定者,都面临着新形势下的新考题。机械僵化、墨守成规的服务模式早已无法适应时代要求,粗放式、一刀切的管理方式也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实现公共服务的精细化与人性化。每一位公职人员都应当像渝检护未队那样,常怀为民之心,常思便民之举,常兴利民之策,将“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自的岗位上诠释新时代的“公仆之心”。
“时代楷模”的授誉,无疑是对渝检护未队卓越贡献的高度褒奖,但更多的是倡导所有公职人员见贤思齐,从榜样的事迹中汲取精神力量,将“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的信念融入血脉。只有始终心怀人民、主动担当、锐意创新、务实笃行,才能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开拓造福人民的“新里程”,让“人民公仆”的精神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夺目的光芒,真正做到信念所指,虽远必达。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林秋晓(武汉市江汉区“西北湖学社”团队、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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